梅縣區依紀依法拆除桃堯一處違建山塘土堤
5月10、12日,《羊城晚報》先后披露 梅州桃堯一企業被指違法毀田筑山塘 的消息后,梅縣區高度重視,快速反應,成立調查組開展深入調查。
經查,媒體反映的山塘位于梅縣區桃堯鎮桃源村梅子畬,是在上世紀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前為灌溉下游農田的平塘,原筑有2米多高的土堤。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期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2013年,桃堯鎮政府引進梅州市華然農林發展有限公司,租賃桃源村包括梅子畬山塘在內的土地用于農業開發。華然公司在未辦理手續情況下私自加高梅子畬山塘原平塘堤壩。5月25日,區水務局對華然公司私自加高堤壩的行為,下發責令限期(7天內)改正決定書,拆除加高堤壩,恢復原狀。該公司接改正決定書后,組織鉤機、運輸車輛等進行整改降坡作業,于6月2日將塘堤下降了2米多,后因汛期連續強降雨,出于對下游近百畝農田灌溉和防洪安全等方面的考慮,該公司停止了降坡作業。8月24日群眾反映梅子畬山塘未按整改要求進行整改,接反映后,桃堯鎮和區水務局等相關部門,迅速行動,走訪了解熟悉該地情況的群眾、召開村民小組戶代表會議、實地再勘察等方式深入再調查,摸清梅子畬山塘塘堤原狀。同時于8月25日會同企業組織了3臺鉤機、1臺鏟車、8臺運輸車輛對堤壩進行拆除作業,至8月31日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務,9月1日將對塘堤進行除險作業。
關于媒體反映的 農田 lsquo;變 rsquo;山塘 、 46萬元除險加固撥款 、 桃堯鎮政府出具的《答復意見書》 問題已查明:該公司私自加寬加高土堤,提高堤壩蓄水面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廣東省水利工程條例》; 46萬元除險加固撥款 實際為《關于梅縣區大坪鎮梯子岌水庫等5宗灌區加固改造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梅縣區發改審[2016]45號文件)中顯示的梅子畬山塘的概算建設費用,工程款支付采用國庫集中支付方式,由財政直接撥款至中標施工單位,媒體披露后,工程已停工,且未撥付工程款;桃堯鎮水管所負責人起草的《答復意見書》與梅子畬山塘是農田的現實不符,存在工作失職行為。
在查明實際情況的基礎上,梅縣區迅速對涉事企業作出嚴肅處理,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追責:一是對華然公司違法私自加寬加高土堤,提高堤壩蓄水面積的行為,已由區水務局立案調查;并由區水務局和區國土局責令其嚴格按基本農田保護規定和管理要求使用土地,拆除加建的土堤,恢復原狀,消除安全隱患。二是根據省、市、區黨員領導干部問責的相關規定和監督執紀 四種形態 的有關精神,對違紀的相關直接責任人桃堯鎮水管所所長、區水務局農村水利股原股長及負有領導責任的桃堯鎮分管副鎮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時任桃堯鎮黨政負責人、分管信訪維穩工作的副書記以及區水務局分管副局長分別進行談話提醒,并責令其書面檢討;對桃堯鎮國土所所長進行誡勉談話。三是責令區水務局、國土局會同桃堯鎮政府進行整改,加強巡查監管。
目前,整改任務已基本完成,將對塘堤進行除險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