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梅縣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會議報告2015年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審議。
mdash; mdash;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一、本項目審計的基本情況
2015年,我區審計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圍繞上級工作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推進 審計監督全覆蓋 ,重點關注了 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 等政策的落實,著力查處違法違紀、損失浪費、履職盡責不到位等問題,并注重從規范提高和完善體制機制制度的角度提出建議。
這次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主要審計了區財政局具體組織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延伸審計了梅縣區國土局、梅縣區地方稅務局、梅縣區招商局、南口鎮人民政府、丙村鎮人民政府等單位。從審計情況看,各部門認真執行有關決議,努力推進各方面工作,保持了經濟社會的平穩較快發展,完成了區人大常委會批準的預算任務,財政收支實現了穩健增長。
二、2015年度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2015年,我區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累計完成214982萬元,占計劃207080萬元的103.82%,比去年同期收入增收34914萬元,增幅19.39%。本級稅收收入完成150722萬元,增幅19.43%,非稅收入64260萬元,非稅占比29.89%。
2015年, 全區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累計完成469943萬元,比去年同期403853萬元增支66090萬元,增幅16.36%。
(一)財政預算收支決算結余情況
2015年,我區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214982萬元,上級補助收入294155萬元(其中:稅收返還等固定補助17827萬元,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186597萬元,專項轉移支付收入89731萬元),債券轉貸收入28305萬元,上年結余24770萬元,調入資金3558萬元,地方財政收入總計565770萬元。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支出469943萬元,上解支出1243萬元,債券還本支出27384萬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0285萬元,核減預算周轉金11454萬元,調出資金850萬元,地方財政支出總計529705萬元。年終預算結余47519萬元,結轉下年支出47519萬元。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1016萬元,上級補助收入13511萬元,上年結余18214萬元,債務轉貸收入2590萬元,調入資金85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總計8618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77300萬元,債務還本支出1790萬元,調出資金3558萬元,年終政府性基金滾存結余3533萬元。
(二)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
2015年度,區財政局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各單位預算外資金收入11572.36萬元,加上年度滾存結余3738.76萬元,收入總計15311.12萬元。2015年度,區財政局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存款支出10003.09萬元。收支相抵,2015年末,區財政局財政預算外專戶存款結存5308.03萬元。
(三)盤活存量資金情況
2015年底財政存量資金86035.4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余47518.8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資金3531.12萬元,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0285.47萬元,預算周轉金4700萬元。
根據《財政部關于推進地方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5﹞15號)及省財政有關文件精神,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對結轉結余2年以上已安排到各預算單位的財政存量資金由同級政府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梅縣區財政局對存量資金進行了清理并報同級人大審議批準, 2013年及以前年度結轉結余的財政存量資金共28942萬元,其中2013年以前已安排到部門的上級專項轉移支付但未使用完畢的資金12382萬元,2013年度已安排到部門的上級專項轉移支付但未使用完畢的資金12007萬元,2013年以前縣級統籌資金4553萬元。
三、總體評價
2015年,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區人大的監督指導下,我區財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狠抓增收節支,統籌財力,注重優化支出結構,更加注重保障民生,進一步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著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水平。同時2015年又是新修訂《預算法》頒布實施的第一年﹐財政部門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新《預算法》﹐在預算管理上按照《預算法》 無預算不支出 的原則嚴格執行人大審議通過的預算,減少和規范預算調整事項,控制預算追加﹐進一步增強預算的約束力。在財稅等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各項財政預算指標順利完成,財政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為我區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協調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區財政局提供的2015年度財政總決算報表及會計帳冊基本真實地反映了該年度財政收支情況,會計核算基本符合《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和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
四、我區財政運行的特點
通過對我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比對分析,有如下幾方面特點:
(一)財政收支基本完成人大批轉預算計劃。
2015年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累計完成214982萬元,占計劃207080萬元的103.82%,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累計完成469943萬元,比去年同期403853萬元增支66090萬元,增幅16.36%。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計完成51016萬元,占計劃108805萬元的46.89%,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計完成77300萬元,比去年同期75621萬元增支1679萬元,增幅2%。已基本完成人大批轉計劃。
(二)一次性收入數額較大,對持續增長有影響。
2015年,我區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比去年同期收入增收34914萬元,增幅19.39%。其中:耕地占用稅增收16790萬元占本級稅收增收額24519萬元的68.5%;扶大高管會公產房補償及征地補償款收入23251.91萬元,占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37383萬元的62.2%。一次性收入數額占比較大, 會對今后持續增長造成影響。
(三)經常性支出仍是財政支出的主體,財政資金主要用于 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 各項政策及確保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及機關單位的正常運轉。
從財政資金運行情況看,2015年我區認真落實各項民生政策和進一步提高津補貼,剛性支出比重不斷增大,同時還要保證 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 各項政策及重點項目資金需求,財政資金運行壓力較大。仍需積極爭取上級財政部門加大對區級財政的轉移支付力度,多安排資金用于扶持發展區域經濟,才能確保我區的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發展的順利進行。
五、政府性債務情況
1、梅縣區政府性債務情況。
根據梅縣區財政局提供資料:2015年初,梅縣區存量債務余額為245447萬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為230303萬元,政府或有債務余額15144萬元。按照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進行甄別分類要求,梅縣區2015年初一般債務余額151933萬元,專項債務余額78370萬元。至2015年底,梅縣區存量債務余額為217454萬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為203258萬元,政府或有債務余額14196萬元。按照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進行甄別分類要求,梅縣區2015年底一般債務余額122908萬元,專項債務余額80350萬元。2015年償還債務本金58888萬元,新增債券30895萬元。
2、梅縣偉業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債務、債券情況。
2015年度梅縣偉業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期初借款余額12200萬元,償還借款3000萬元,期末借款余額9200萬元,支付借款利息632.56萬元。另外梅縣偉業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當年新增企業債券130000萬元,期末余額130000萬元。
六、審計發現主要問題
在區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中,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一)預算編制方面
1、預算編制不完整,未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2015年國有資本經營收入12萬元,而當年未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五條及第三十六條的規定。
2、年終預算差異未報人大審批。
2015年經過三次預算調整及經區人大常委會批準,我區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由年初108805萬元調整為530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由年初120774萬元調整為70012萬元。
2015年實際完成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101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773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實際收入比經人大批準調整計劃減少1984萬元,實際支出比經人大批準調整計劃少支出47712萬元未報人大常委會審批。
不符合《廣東省預算審批監督條例》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
3、預算支出項目指標未細化。
根據梅縣區人大常委會批準的梅縣區2015年區級預算及三次調整方案2015年支出項目為409473.73萬元,而由梅縣區財政局提供資料顯示:2015年預算項目經費明細表,2015年項目指標金額305045.22萬元(單據調劑使用金額6092.56萬元,單據使用金額279124.18萬元,單據余額19828.48萬元),當年項目支出計劃與項目明細指標差額104428.51萬元未細化。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
(二)預算收支方面
1、少列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3109萬元。
財政局綜合股2015年度應繳未繳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3109萬元。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五十六條和財政部《2015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有關一般預算收支科目設置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稅收入征管工作提高非稅收入質量的通知》(粵府﹝2006﹞62號)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
2、少列基金預算收入7615.85萬元。
財政局綜合股2015年度應繳未繳基金預算收入7615.85萬元(含2014年未上繳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1376.51萬元)。
不符合《政府性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10﹞80號)第二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3、虛列公共財政預算支出2615.22萬元。
農口專項資金已列支未撥付資金至2015年底余額2615.22萬元。不符合《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財預字﹝1997﹞287號)第十一條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稅收入征管工作提高非稅收入質量的通知》(粵府﹝2006﹞62號)的規定。
4、少列公共財政預算支出900萬元。
財政局總預算帳2015年暫付麓湖山文化產業園產業發展扶持資金900萬元未列當年支出。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的規定。
5、科目調整不符合規定。
財政局總預算帳2015年12月將 公共財政預算支出-教育支出-初中教育 調作 公共財政預算支出-教育支出-小學教育 3000萬元,將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城鄉社區支出-城市公共設施(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 調作 公共財政預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棚戶區改造 5000萬元。
以上支出屬于調整科目的支出。不符合《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第十一條和五十條的規定。
(三)預算管理方面
1、資金撥付不夠及時。
審計抽查梅縣2012年度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資金使用情況,根據梅州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關于梅縣2012年度梅西、大坪鎮等4個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規劃設計與投資預算的批復》(梅市國土資〔2013〕13號)梅縣2012年度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為30177畝,投資預算3621.24萬元。
至2013年底,該工程量已完成82%以上。至2015年底,區財政已撥付資金2695.63萬元,支付進度款到75%,待撥付925.61萬元。
未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國土資源局財政局農業局梅州市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辦〔2012〕61號)的規定撥付專項資金,資金撥付不及時。
2、暫付款未及時清理。
財政局總預算賬2015年期初暫付款余額116967.33萬元,2015年底暫付款余額117208.39萬元,比期初增加241.05萬元。
不符合《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3、減持獎勵不符合規定。
2015年付金融辦解決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限售股減持獎勵82447元。
不符合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糾正地方自行制定稅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財稅﹝2000﹞99號)的規定。
4、年底列支轉暫存未向人大報告。
2015年底批量下達專項資金指標,將項目資金列支轉暫存50204.87萬元。對實行權責發生制核算項目,未向人大報告。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五十八條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70號)的規定。
5、動用預備費支出未通過 預備費 科目核算。
年初預算安排2015年預備費5000萬元,查財政局總預算賬,當年通過 其他支出 列支預備費3969.22萬元未通過 預備費 科目核算。
不符合《2015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有關一般預算收支科目設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四十條的規定。
(四)其他方面
1、未及時足額收繳土地出讓價款。
2015年,梅縣區國土資源交易中心有兩宗地塊用地單位未交清地價款14724.8萬元,用地單位未履行合同。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五十五條 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6〕100號的規定。
2、非稅收入科目設置不合規且未上繳國庫。
財政局綜合股2015年 暫存款/行政事業性收費暫存/其他水利行政收入 科目收到水土保持補償費合計40.97萬元,科目設置不合規,未在基金專項中反映,且未上繳中央和地方國庫。
不符合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4﹞8號) 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
3、非稅收入未上繳國庫且直接返撥。
財政局綜合股2015年 暫存款/其他暫存款/其他往來/其他往來.梅縣區住房公積金中心 科目收到住房公積金中心收入1506.25萬元,上繳國庫1406.25萬元,余額100萬元未上繳國庫;且直接返撥公積金中心用于支付工資及經費72.78萬元。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五十六條和財政部關于印發《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07〕64號)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的規定。
4、應繳未繳省級資金177.13萬元。
財政局綜合股:(1)2015年 暫存款/行政事業性收費暫存/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梅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科目未上繳省級分成28.87萬元;(2)2015年度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土地出讓面積706018.16平方米,應劃轉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土地出讓金專賬494.21萬元,其中應上繳省級財政148.26萬元。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
對以上審計發現的問題,區審計局已按有關法規作出應予糾正的處理意見。
七、提請關注事項
1、2015年,我區公共財政預算收入中耕地占用稅收入36452萬元,區公共財政預算支出中用于耕地占用稅支出34028.63萬元。按照現行市與縣(市、區)財政體制的有關規定,2015年應上解市級的耕地占用稅10902萬元。
2、個別鄉鎮非稅收入數據不夠準確,合理安排全年預算支出進度以及招商引資項目扶持款執行國家相關規定等方面,各有關部門應予關注。
八、部門預算、專項資金及經濟責任審計的情況
2015年我們對16個單位部門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對國土、城綜、財政的部門預算執行進行了審計;對農業、林業、水務、住建等重點部門的部分建設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進行了抽審。通過審計發現了如下主要問題:
mdash; mdash;部門預算執行方面
一是部門預算編制不夠細化、不夠完整。部門收入、支出項目不夠具體,預算外收支現象比較普遍。
二是預算執行不夠到位,在具體的預算執行中,超預算范圍支出、使用資金較普遍。
三是內控制度建設規定不夠完善,一些支出的規定程序不夠完備,執行不夠嚴謹,公務卡結算實際力度不大,有的單位食堂支出較大。
四是單位基本賬戶設立與管理不夠嚴格,國庫集中支付力度應加大。
mdash; mdash;專項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個別單位法規程序的執行仍存在不嚴格的個別情況。
二是資金的使用效益及實施績效有個別項目有待提高。
mdash; mdash;經濟責任履行方面
2015年共查處違規資金310萬元,管理不規范資金782萬元,上交財政158萬元,負領導責任310萬元。存在的主要問題:1、未及時將非稅收入繳交入庫,存在截留、挪用資金現象;2、擠占挪用、滯留閑置財政專項資金78.78萬元。3、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管理較為薄弱,國有資產家底不清,未能全面掌握國有資產的情況。4、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主要表現在工程竣工后未經區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審核;部分工程項目未簽訂合同;已完工項目未結轉固定資產;工程決算付款未按規定取得正式發票。5、經費支出不夠規范,涉及金額129.7萬元。
九、加強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管理的審計建議
(一)認真貫徹執行新預算法,進一步完善政府預算體系,規范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完善預算編制,細化預算支出,增加預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切實提高預算編制的質量。
(二)進一步加強精細化管理,提高管理績效。積極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嚴格按照上級規定,加大結轉資金統籌力度。
(三)提高預算收入質量,擴大可支配財力規模。進一步加強財政收入和支出的管理,逐步緩解收入總量與可支配財力之間的矛盾,杜絕虛增財政收支現象。
(四)積極爭取上級財政部門加大對區級財政的轉移支付力度,多安排資金用于扶持發展區域經濟,確保我區的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發展的順利進行。
(五)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的學習,規范會計核算,強化財務管理,確保財務收支合法合規、會計核算規范正確、財務信息真實準確,對項目資金應嚴格按規定用途列支。
(六)加強對部門的預算、財務收支的管理督查指導,規范會計核算,嚴格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要求。確保部門財務收支合法、合規,財務信息真實準確。
梅州市梅縣區審計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