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群眾反映“輝華塑料廠生產廢水直排入石窟河中,破壞生態環境,產生的廢氣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影響”問題。在接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十八批案件轉辦件后,梅縣區高度重視,該案件由郭龍元副區長包案,立即組織區生態環境和雁洋鎮等相關部門同志到現場調查。
經梅縣區聯合檢查組現場核查,“輝華塑料廠”注冊名稱為梅州市輝華工貿有限公司,位于梅縣區雁洋鎮東洲村壩頭。該公司主要利用回收的廢舊塑料為原材料,通過破碎、造粒等工序生產塑料再生粒。該項目于2007年取得環評批復并通過了竣工“三同時”環境保護驗收,領取了《排污許可證》。該公司2021年上半年未按自行監測方案開展有機廢氣排放自行監測和信息公開。該公司生產過程中無廢水產生。群眾反映排放的生產廢水實為位于該公司側的梅州市梅縣區雁洋鎮嘉芳廢品店所產生,該廢品店于2019年1月份開始營業,主要收集、堆放廢舊塑料(主要為編織袋、包裝帶),并供給梅州市輝華工貿有限公司作為原材料。現場檢查發現該廢品店有廢舊塑料水洗設備,檢查時未生產。該水洗項目未取得環保相關手續。廢舊塑料水洗設備于2021年6月份建成試生產,至目前水洗廢舊塑料約10噸。水洗廢水沉淀后排至廠房地下的雨水渠流入石窟河,該廢水主要污染物為懸浮物、排放量小。
9月15日,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縣分局委托粵珠環保科技(廣東)有限公司對該公司排放廢氣進行取樣監測(監測結果將于7個工作日內出具)。同時,檢查組現場檢查發現,梅州市梅縣區雁洋鎮嘉芳廢品店已自行拆除廢舊塑料水洗設備,現僅是分揀、堆放、打包廢舊塑料。9月16日,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縣分局對該公司未按自行監測方案開展有機廢氣排放自行監測和信息公開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并作出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下一步,梅縣區相關部門會同屬地政府將加大監管力度,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盡量減少項目生產對周邊居民造成影響。待監測結果出具后,再作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