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有關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梅州市梅縣區雁洋鎮、松口鎮、桃堯鎮、松源鎮部分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梅縣區雁洋鎮對坑村、松坪村、雁上村、雁下村、雁中村,松口鎮大黃村、大力村、官坪村、橫東村、南上村、南下村、山口村、松郊村、泰東村、圳頭村、鎮郊村,桃堯鎮大美村、誥上村、練坑村、麻壩村、顯朝村、余坑村,松源鎮案背村、寶坑村、彩山村、豪秀村、橫坊村、湖維村、徑口村、橋背村、橋市村、灣溪村、五星村、新南村、園嶺村。[詳見省道S223線梅縣區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建設項目(新增用地)預公告圖(局部)1—9,測繪編號:SDMXZYYDXZ-1——SDMXZYYDXZ-9]
二、征收目的:用于省道S223線梅縣區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建設項目(新增用地)。
三、土地現狀調查安排: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由梅縣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對擬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權屬、地類、面積,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轉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不予補償。
五、本公告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省道S223線梅縣區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建設項目(新增用地)預公告圖(局部)1—9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