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個人)
( 梅縣區 )應急罰〔 2019 〕執法02號
被處罰人: 謝xx 性別: 男 年齡: 31歲 身份證號: 441402198803270236
家庭住址: 梅江區客天下E區 所在單位: 廣東鉅龍電梯有限公司
職務: 總經理 單位地址: 梅縣區府前大道客家新世界A5棟10號復式店郵政編碼: 514700
違法事實及證據: 謝xx任廣東鉅龍電梯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期間,未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致使廣東鉅龍電梯有限公司在2019年3月17日安裝梅縣區御元陽光城H棟電梯時發生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26萬元的一般事故。2019年6月20日,經廣東鉅龍電梯有限公司“3?17”物體打擊傷亡事故調查組認定,未依法全面履行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管理職責,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另經查明,謝xx2018年收入44580元?! ?
以上事實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五)項 的規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 的規定,決定給予 人民幣壹萬叁仟叁佰柒拾肆元(¥ 13374元) 的行政處罰。
處以罰款的,罰款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 建設銀行新城支行 ,賬號 0712000024 ,到期不繳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 或者 梅州市應急管理局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 興寧市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梅州市梅縣區應急管理局(印章)
2019 年 7 月 30 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應急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交被處罰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