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商場、寫字樓、超市、餐館、影院、娛樂場所、演出場所(館)、網吧、三星級以上酒店、農貿交易市場、旅館酒店、洗浴中心、月子中心、美容美發、洗染、攝影、家電維修、會展、批發、汽車(含二手車)交易、拍賣、物流、倉儲、汽車拆解、縣級電商公共服務中心等場所。
二、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各單位要處理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市的關系,以科學、合理、適度、管用為原則,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好復工前評估,統籌推進生產保障和防控任務,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并配合有關機構做到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防止復工復市后疫情在商業區域傳播,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按照國務院新冠肺炎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的《關于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商場和超市衛生防護指南的通知》(肺炎機制綜發〔2020〕60號)、《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28號)、《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第二版)》(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42號),結合本地分級情況,組織落實復工復市相關工作。
在我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響應結束前,酒吧、舞廳、電影院、電子游戲廳、KTV、網吧、演出場所(館)、洗浴中心、拍賣、大型會展等人員密集區域暫緩開放;商場暫停母嬰室、兒童游樂場、室內娛樂場所服務,無法暫時關閉的,必須對全部公共設施進行消毒后開放。
三、職責分工
各商業單位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屬地業務主管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屬地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疫情防控技術指導。
四、健康風險判定標準
高風險人員,是指來自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的人員;確診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正在實施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其他需要納入高風險人員管理的人員。
中風險人員,是指來自疫情中風險地區的人員;有發熱,干咳、氣促等呼吸道癥狀的人員;實施居家觀察未滿14天的治愈出院確診病人;解除醫學隔離未滿14天的無癥狀感染者;其他需要納入中風險人員管理的人員。
低風險人員,是指來自疫情低風險地區的人員;高風險、中風險人員以外的人員。
五、主要措施
(一)成立防控專項工作組。
各商業單位法定代表為疫情防控第一負責人,成立健康管理小組并同時設立健康管理責任人,應主動對接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組織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實施,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與處理工作應急預案。
(二)做好復市前準備,評估后復市。
各商業單位在復市前分批次開展全員知識培訓(包含所有單位后勤工作人員),對不同崗位的培訓要有針對性。同時做好復工前防控物資準備,包括防護、消毒等用品,對每個員工做到“8個一”:一個健康檔案,一測體溫,一戴口罩,一設觀察室,一致電(發現發熱者致電醫療機構),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一次健康教育,一強化人文關懷。
各商業單位要對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綜合評估,重點包括防護物資儲備、人員培訓、規章制度,評估后復市。
(三)提前摸底分析,實行健康狀況報告。
提前對員工摸底調查,了解抵粵務工人員近14天內行程,有無到疫情高發地,有無接觸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對本單位返崗人員數量、計劃出行時間等情況進行統計,做好上崗時間、健康監測、防疫物資等銜接工作。
實行健康狀況報告。各商業單位要設立可疑癥狀報告電話,員工出現發熱、呼吸道癥狀時,要及時向本單位如實報告。要每天匯總員工健康狀況,向當地疾控部門報告,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四)設立臨時醫學觀察點和單獨隔離觀察間。
各商業單位根據員工數量和場所等實際情況可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醫學觀察點和單獨隔離觀察間,臨時醫學觀察點用于初測體溫>37.3℃員工的體溫復測和待送員工停留,單獨隔離觀察間用于不需要在醫院隔離的具有發熱等癥狀人員的隔離觀察。原則上:觀察點要設在相對獨立、通風良好的房間(可利用企業現有醫務室),需配備1-2名工作人員,負責體溫檢測和發熱人員的管理,并配備紅外測溫儀、水銀溫度計、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消毒紙巾、醫用乳膠手套、快速手消毒劑、84消毒劑等物品,有必要的配備木制或鐵制椅子,不宜配備不易消毒的布質材料沙發,不能使用空調系統。
臨時醫學觀察點的工作人員需穿戴工作服(白大衣)、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醫用乳膠手套。
(五)提前摸底分析,實行分類管理。
根據提前摸底情況對返工人員進行風險評估,并進行分類管理:
1.對于來自疫情特別嚴重的湖北省的人員,需通報屬地衛生健康部門,聯系社區或單位指定的集中隔離點進行集中隔離14天。
2.其他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可實行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相關機構和社區負責對高風險人員進行嚴格管控。
3.對于來自疫情中風險地區的人員自抵粵開始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中風險人員應當嚴格落實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要求,自覺接受社區管理。
4.對于低風險人員,體溫檢測正常可出行和復工。
返工后,用人單位要做好全體員工每日健康監測和登記。如出現發熱(>37.3℃)、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癥狀,指定專人每天匯總員工健康狀況,向當地疾控部門報告,按要求指引疑似患者到當地發熱門診或定點醫院作進一步檢查或采取其他相應措施。
(六)做好對賓客的健康宣傳與日常排查。
各商業單位在醒目位置張貼并宣傳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告知顧客服從、配合公共場所在疫情流行期間采取的各項措施,所有人佩戴口罩;餐飲、住宿、商超、洗浴、美容美發等行業與顧客接觸較多的工作人員,需要注意在上崗時佩戴手套;有條件的超市工作人員可配護目鏡。
商場、超市等公共場所入口處設立體溫監測崗,對顧客及車輛內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對有發熱(體溫超過37.3℃)、干咳等癥狀的顧客,不得入內,建議其到就近發熱門診就醫。
(七)減少聚集性活動。
1.控制會議頻次和規模,盡量縮短會議時間。提倡采用視頻、電話等線上會議。必須集中召開的會議,參會人員需做好個人防護,與會人員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根據《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第二版)》(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42號)要求,高風險防控區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暫停大型集中會議、培訓、展覽展示、文化娛樂等聚集性活動;員工不得組織、參與聚集活動。中風險防控區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限制大型集中會議、培訓、展覽展示、文化娛樂等聚集性活動;員工減少聚集活動。
2.就餐要求。提供餐飲服務的(含單位食堂)要根據疫情分區分級防控要求進行管理。所在縣(市、區)為高風險地區的暫停堂食,采用打包送餐到人的辦法;所在縣(市、區)為中風險地區按照《廣東省餐飲服務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開展堂食服務,分批就餐,控制同時就餐人數,就餐飯桌和座位增加距離。員工食堂應當設置洗手設施和配備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員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備消毒條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錯峰用餐等措施,減少人員聚集,用餐時避免面對面就坐,不與他人交談。
(八)營業中衛生管理。
1.從業人員與顧客服務交流時宜保持一定距離(1米及以上)和避免直接接觸。物品盡量提前包裝標價,便于顧客直接結算。推薦顧客自助購物、自助結算,盡量減少排隊時間。商場快遞交接優先考慮網絡下單付款和使用快遞柜辦理交接。商場快遞交接優先考慮網絡下單付款和使用快遞柜辦理交接。
2.物體表面清潔消毒。應當保持環境整潔衛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潔消毒記錄。對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如收銀臺、柜臺、休息區、服務臺、游戲機、電梯間按鈕、扶手、門把手、公共桌椅座椅、購物籃、購物車、臨時物品存儲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拭。
建議每天至少在營業前和結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據客流量情況適當增加消毒次數。
3.工作服消毒。定期更換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鐘,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然后常規清洗。
(九)公共場所內的衛生要求。
1.通風換氣。優先打開窗戶,采用自然通風。有條件的可以開啟排風扇等抽氣裝置以加強室內空氣流動。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時,應當保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運轉正常。應關閉回風,使用全新風運行,確保室內有足夠的新風量。應當保證廂式電梯的排氣扇、地下車庫通風系統運轉正常。
2.空調運行。采用全新風方式運行并關閉空調加濕功能,確保新風直接取自室外、進風口清潔、出風口通暢。定期對空調進風口、出風口消毒采用有效氯500 mg/L的消毒液擦拭;加強對風機盤管的凝結水盤、冷卻水的清潔消毒;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按照《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規范》進行。
3.垃圾收集處理。分類收集,及時清運。普通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口罩等防護用品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垃圾筒及垃圾點周圍無散落,垃圾存放點各類垃圾及時清運,垃圾無超時超量堆放。垃圾轉運車和垃圾筒保持清潔,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灑或擦拭消毒;垃圾點墻壁、地面應保持清潔,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
4.自動扶梯、廂式電梯。建議盡量避免乘坐廂式電梯,乘坐時應當佩戴口罩。廂式電梯的地面、側壁應當保持清潔,每日消毒2次。電梯按鈕、自動扶梯扶手等經常接觸部位每日消毒應當不少于3次。
5.地下車庫。地下車庫的地面應當保持清潔。停車取卡按鍵等人員經常接觸部位每日消毒應當不少于3次。
6.會議室、辦公室、多功能廳。保持辦公區環境清潔,建議每日通風3次,每次20~30分鐘,通風時注意保暖。
7.衛生間。加強空氣流通。確保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離效果。每日隨時進行衛生清潔,保持地面、墻壁清潔,洗手池無污垢,便池無糞便污物積累。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500 mg/L的含氯消毒劑對公共臺面、洗手池、門把手和衛生潔具等物體表面進行擦拭,30分鐘后用清水擦拭干凈。
六、出現疫情后防控措施
復市期間如出現感染病例,應按照有關要求及時有效地采取相關防控措施。相關要求可參考《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企事業等集體單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
(一)出現散發病例。出現散發病例后,各單位進入特別防護階段,應提高監測防控力度,配合疾控機構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搜索與管理,并做好終末消毒,在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的指導下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二)1周內出現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應由疫情防控專家評估后采取相應管控措施。
附件:1.商業服務區集體單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docx
2.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商場衛生防護指南
3.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超市衛生防護指南
4.物業管理區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試行)
5.預防新冠肺炎口罩使用指引
6.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引
7.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共電梯(扶梯)清潔消毒、工作指引
8.個人防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9.普通家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10.外來務工人員返粵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11.居民社區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引(第一版)
12.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專業消毒作業人員個人防護指引(第一版)
(附件2至12請登錄國家和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官方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