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社區及其職責管轄范圍內的物業管理公司、出租屋、民宿、非星級酒店等單位復工復產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各社區居委會及相關單位要處理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關系,以科學、合理、適度、管用為原則,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好復工前評估,對返工人員進行健康監測和管理,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并配合有關機構做到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防止復工復產后疫情在社區內傳播,切實保障居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社區居委會及相關單位要參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4號)、《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28號)和《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第二版)》(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42號),結合本地分級情況,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社區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組織落實復工復產相關工作。
三、職責分工
各社區負責落實整個社區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物業管理公司
負責落實本小區疫情防控主體責任、非星級酒店等落實本單位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相應業務主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屬地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提供技術指導。
四、健康風險判定標準
高風險人員,是指來自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的人員;確診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正在實施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其他需要納入高風險人員管理的人員。
中風險人員,是指來自疫情中風險地區的人員;有發熱,干咳、氣促等呼吸道癥狀的人員;實施居家觀察未滿14天的治愈出院確診病人;解除醫學隔離未滿14天的無癥狀感染者;其他需要納入中風險人員管理的人員。
低風險人員,是指來自疫情低風險地區的人員;高風險、中風險人員以外的人員。
五、主要防控措施
(一)成立防控工作組,落實主體責任。
各社區居委會要成立疫情防控專項小組,社區居委會負責人為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成立健康管理小組,并同時設立健康管理責任人,主動對接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組織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實施,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與處理工作應急預案。
(二)實行網格化管理,拉網式篩查。
組建由社區居委干部、醫療衛生工作人員、民警組成的“三人工作小組”排查疫情發生地來粵人員健康情況。出租屋和承租人要逐一造冊建檔,強化外來人員監測力度,配合“三人工作小組”提高排查的敏感性和精細化程度。住建部門組織城市各物業公司,加強對居民小區管理,密切關注小區居民健康動態和外來人員動態,發布健康告知及公共區域防控工作指引。社區民宿、酒店等單位應收集入住人員的目前健康狀況信息、近期外地居住或旅行史,發現住客出現可疑癥狀應建議其主動佩戴口罩及時就近就醫;發現疑似病例需及時報告社區開展排查轉診。物業公司、民宿、酒店等單位發現14天內來自疫情特別嚴重的湖北省的人員,立即向“三人工作小組”報告。
各社區要加強宣傳推廣,引導居民和外來人員通過粵省事平臺“粵康碼”做好健康情況申報、入粵登記、解除醫學觀察電子告知書等疫情防控個人健康信息登記管理工作,實現一人一碼,并在日常防控查驗各場景下主動向檢查人員出具健康碼以便查驗,滿足出行和復工復產需要。
(三)重點地區和高風險地區返回人員管理。
各社區居委會及相關單位要發布告示,根據提前摸底情況對返工人員進行風險評估,并進行分類管理:
1.對于來自疫情特別嚴重的湖北省的人員,需通報屬地衛生健康部門,聯系社區或單位指定的集中隔離點進行集中隔離14天。
2.其他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可實行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相關機構和社區負責對高風險人員進行嚴格管控。
3.對于來自疫情中風險地區的人員自抵粵開始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中風險人員應當嚴格落實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要求,自覺接受社區管理。
4.對于低風險人員,體溫檢測正常可出行和復工。
5.對本省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觸者、疫情高發地來粵人員,認可其出院證明、解除隔離通知書。
(四)出入人員體溫監測。
高風險地區內的社區在各個出入口、小區、出租屋、民宿、酒店等處設置專人對每位進出人員進行體溫檢測,體溫正常方可出入。一旦發現有發熱、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人員,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立即送就近的發熱門診排查治療。
(五)減少聚集性活動。
各社區根據《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第二版)》(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42號)關于分區分級管理要求提供餐飲服務(含單位食堂),所在縣(市、區)為高風險地區的暫停堂食,采用打包送餐到人的辦法;所在縣(市、區)為中風險地區按照《廣東省餐飲服務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開展堂食服務,分批就餐,控制同時就餐人數,就餐飯桌和座位增加距離。
高風險防控區內的社區暫停大型集中會議、培訓、展覽展示、文化娛樂等聚集性活動;居民不得組織、參與聚集活動。中風險防控區內的社區限制大型集中會議、培訓、展覽展示、文化娛樂等聚集性活動,居民減少聚集活動。
(六)居民衛生防護、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導。
1.佩戴口罩、注意手衛生。社區內所有工作人員、居民在公共場所應戴防護口罩,空曠場所可以不戴口罩。所有工作人員、居民應當經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劑;在工作生活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觸碰眼睛。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種手段,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強調防護要點,避免參加集會、聚會,乘坐公共交通;前往人群密集場所時做好防護,戴口罩,避免接觸動物(尤其是野生動物)、禽類或其糞便。
3.特殊人群照顧。為老人、兒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24小時電話或者線上咨詢服務。可根據社區條件,為獨居或行動不便者,提供必要的上門醫療服務。
(七)發布信息公告。
向公眾發布就診信息,出現呼吸道癥狀無發熱者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診,發熱患者到發熱門診就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到定點醫院就診。每日發布本地及本社區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風險。
(八)環境衛生治理。
社區及各有關單位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以環境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制,消除四害,對小區、單位、垃圾中轉站、建筑工地等重點場所進行衛生清理。居民社區衛生清潔消毒、專業消毒工作人員個人防護指引。
各單位要首選自然通風,或開窗通風換氣,保證室內空氣衛生質量。單位進出口處和洗手間要配備足夠的洗手液,洗手間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酒店等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觸物品或部位應每日清洗和消毒,嚴格落實一客一換制度。定期用消毒水為公共場所、廁所、活動器械等抹洗消毒。電梯、衛生間、公共場所按照防控指引進行消毒管理。
(九)物資準備。
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分級、分類、定額”的管理原則,根據社區或防控要求實施不同級別的防護措施,根據不同任務和工作人數定額配備相應防控物資。
社區和家庭備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資,如體溫計、口罩、消毒用品等。社區居民物資保障,通過電商下單、供應商配送等多種方式保障物資的采購。鼓勵開展露天廣場交易日常物資,超市限時限流營業,避免居民集中采購、取送物資。組織專人做好孤寡老人、殘疾人、單親家庭等物資的采購與配送。
(十)特殊人群照顧。
為老人、兒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24小時電話或者線上咨詢服務。可根據社區條件,為獨居或行動不便者,提供必要的上門醫療服務。
五、出現疫情后的防控措施
復工復產后如出現感染病例,應按照政府部門要求及時有效地開展相關防控措施。發生疫情后,按照社區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一)出現散發病例。出現散發病例后,社區應提高監測防控力度,配合疾控機構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排查與管理,并做好終末消毒,在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的指導下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二)一周內出現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應由疫情防控專家評估后采取相應管控措施。對有確診或疑似病例的樓棟實施封閉管理,限制人員進出。對發生聚集性疫情的樓棟實施硬隔離。視疫情情況確定隔離范圍。
附件:1.社區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docx
2.物業管理區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試行)
3.公眾通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4.個人防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5.普通家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6.預防新冠肺炎糞-口傳播公眾指引
7.新冠肺炎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管理工作指引
8.居家和公共場所衛生間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引(第一版)
9.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引
10.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引
11.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公共電梯(扶梯)清潔消毒工作指引
(附件2至11請登錄省衛生健康委官方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