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我省養老服務機構,含社會福利院、社會福利中心、養老院、養老中心、老年公寓、鄉鎮敬老院;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托老機構、日間照料中心、老年護理站、養老驛站、農村幸福院等。
二、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各養老服務機構要處理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關系,以科學、合理、適度、管用為原則,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好復工前評估,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防止復工復產后疫情在養老服務機構范圍內傳播,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4號)《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第二版)》(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42號)要求,結合本地分級情況,組織落實復工復產相關工作。
三、職責分工
各養老服務機構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業務主管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屬地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提供技術指導。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機制。
養老服務機構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機構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防控工作,要成立健康管理小組,并同時設立健康管理責任人,主動對接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制定并實施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劃片分區,責任到人。建立機構內感染控制與隔離制度、流程并組織實施。
(二)復工前準備。
復工前要落實八項工作,簡稱“八個一”:為員工建立一個健康檔案、做一次體溫檢測、提供一個口罩、設置一個隔離區和留觀室、打一次電話(發現發熱病人告知醫療機構)、開展一次健康教育、開展一次愛國衛生運動、開展一次人文關懷。通過公告、電話、短信(微信、郵件)等多種方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屬發布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安排和相關疫情防控知識,在養老服務機構主要出入口張貼防控告示和放置宣傳手冊。強化對員工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指導員工復工返崗后要做好個人日常防護,減少外出。
(三)人員出入管理。
1.嚴格按照《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加強重點機構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36號)有關要求,暫停來訪咨詢接待業務、志愿服務和社會實踐等活動,對確需溝通聯系的,要充分利用電話、視頻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便捷的線上溝通渠道,爭取服務對象親屬理解支持。暫停家屬為老年人送餐,老年人飲食統一由養老服務機構食堂供應。禁止快遞、外賣、送藥人員進入,安排專人接收家屬送來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訂購物品,消毒外包裝(75%醫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劑)后負責轉交老年人。要在養老服務機構各個出入口設置專人對每位進入人員進行體溫檢測,體溫正常方可進入。
2.養老服務機構暫停接收新的服務對象;對離院回家過年后要求返院的服務對象,要加強與家屬溝通,建議在疫情解除后再返院。因家庭無人照顧等特殊情況確需返院的春節回家老年人,如果沒有疑似癥狀、且沒有在14日內在疫情高發地區逗留經歷或接觸史的,可返院并須在機構內隔離區(隔離室)觀察14天無異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區。
3.復工返崗的工作人員必須進行14天隔離觀察后才能上崗。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管理,要求下班后盡量不外出,不得參與聚餐、聚會等聚集活動。有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盡量安排工作人員在機構內居住,且盡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間;在外居住的工作人員上下班途中必須戴口罩,避免出入人員密集場所,在居住地出現疑似癥狀的,應及時就醫并報告養老服務機構。除外出采購或辦事人員,盡量減少工作人員外出。外出采購或辦事工作人員,在外出前必須做好個人防護,返回機構時須進行體溫檢測、手消毒,更換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
4.養老服務機構要設立健康管理員,做好老年人及員工健康信息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收集單位員工每日健康狀況,并按要求做好上報工作。一旦發現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老年人及員工,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就近送發熱門診排查治療。
5.養老服務機構內應設置隔離觀察室,配置相應防護用品(防護服、醫用口罩、手套等),配備必要生活和護理服務條件;有條件的設置隔離區和消毒室。隔離室(區)應設置在相對獨立、通風良好、有獨立廁所的單人房間,并處于養老服務機構下風向。
(四)老年人防護。
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測量入住老年人體溫,并做好健康記錄。對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壓、血糖等指標監測,規律用藥,做好慢性病防控。
2.每日提醒或協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個人清潔衛生,倡導老年人勤洗手;保持老年人口腔、身體、衣物、床單元及居室清潔衛生;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嘔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
3.有條件的機構,鼓勵老年人開展適宜的戶外活動,加強身體鍛煉,增強抵抗力。
4.養老服務機構暫停集體用餐,改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保證老年人充足飲水量與營養攝入。
5.開展疫情及相關防控基礎知識宣傳教育,向老年人宣傳在機構內公共活動空間應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6.加強老年人心理調節,做好正面宣傳教育,為居室內老年人提供電視、廣播、閱讀等文化娛樂服務,利用電話、網絡等為老年人提供與親屬間的親情化溝通服務,紓解焦慮恐懼情緒,引導其保持正常作息、規律生活。對在隔離區觀察的老年人要給予重點關懷,必要時及時提供心理支持服務。
7.疫情防控期間,機構內的老年人原則上不外出,確因就醫等特殊原因外出的,要做好防護措施,返院后須在機構內隔離區(隔離室)觀察14天無異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區。
(五)重點場所重點設施衛生清潔。
嚴格按照《養老服務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托老機構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引(第一版)》《居家和公共場所衛生間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引(第一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公共電梯(扶梯)清潔消毒工作指引》等要求,加強養老服務機構辦公區域、老年人活動室、食堂、集體宿舍、衛生間、垃圾廂房、隔離區域等重點場所清潔消毒及空調通風系統、電梯等重點設施維護管理。
(六)減少人員聚集。
高風險防控區內的養老服務機構暫停大型集中活動、文化娛樂等聚集性活動;老年人不得組織、參與聚集活動。中風險防控區內的養老服務機構限制大型集中活動、文化娛樂、民俗聚集性活動,老年人減少聚集活動。
五、出現疫情后防控措施
機構內如出現感染病例,應按照政府部門要求及時有效地開展相關防控措施。
(一)老年人出現新冠肺炎可疑癥狀,立即將老年人轉至機構內隔離區(隔離室)并通知家屬,由家屬或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在有效防護情況下陪同送醫,確診不屬于疑似病例的,老年人須在機構內隔離區(隔離室)觀察14天無異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區;陪同工作人員須居家或在機構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后才能復崗。
(二)老年人被確診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應送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立即根據疫情監測要求報告相關部門,在當地衛生健康或疾控機構指導下對密切接觸者(接觸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員等)開展排查,實施14天隔離觀察,協助開展全面消殺、規范處置個人物品等其他處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回養老服務機構的,應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后入住;參與陪同護送的工作人員也應實施14天隔離觀察。
(三)工作人員若出現新冠肺炎可疑癥狀,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到醫療機構就診排查,確診不屬于疑似病例的,須居家或在機構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后才能復崗;屬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確診病例的,應送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立即根據疫情監測要求報告相關部門,在當地衛生健康或疾控機構指導下對密切接觸者(接觸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員等)開展排查,實施集中醫學觀察,協助開展全面消殺、規范處置個人物品等其他處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崗的,應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后返崗。
附件:1.養老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docx
2.養老服務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3.托老機構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引(第一版)
4.公眾通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5.個人防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
6.預防新冠肺炎糞-口傳播公眾指引
7.醫學隔離觀察人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8.居家和公共場所衛生間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引(第一版)
9.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引
10.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引
11.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公共電梯(扶梯)清潔消毒工作指引
(附件2至附件11請登錄省衛生健康委官方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