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委辦:把雙擁工作列入區委的議事日程;對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區委主要領導交辦關于雙擁工作的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審核、把關以區委或區委辦名義印發的雙擁工作方面文件;協助組織區委主要領導參加的全區性雙擁工作重大活動。
2.區府辦:把雙擁工作列入政府議事日程,在區委、區 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協調、組織和指導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雙擁活動;當好區領導的參謀,為部隊做好服務和保障工作;審核、把關以區政府或區府辦名義印發的雙擁工作方面文件;協助組織區政府有關領導參加重大雙擁活動。
3.區委組織部:參與研究制定退役軍人移交政府安置政策;負責做好軍隊行政團級以上轉業軍官安置工作;指導各級組織部門做好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參與研究制定隨軍家屬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抓好領導干部和公務員隊伍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指導各級組織部門做好退役軍人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支持和參與創建雙擁模范城(縣)活動,協助做好愛國擁軍、擁政愛民模范評比表彰;做好本系統擁軍優 撫安置工作。
4.區委宣傳部: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強軍思想武裝軍民,將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列入宣傳工作計劃;會同有 關部門深入開展新時代軍民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組織軍民共建先進單位評比表彰;牽頭組織國防教育活動,協調和督促宣傳、文化、新聞、出版、電影、廣播電視部門廣泛開展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活動;有計劃地推出雙擁文藝作品、宣傳雙擁典型和推廣先進經驗;加強愛國主義教育示范 基地工作指導和管理;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5.區委編辦:指導各級黨委編辦加強雙擁工作體系建設; 支持和參與創建雙擁模范城(縣)活動;配合做好軍隊轉業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和具有公務員、事業編制身份的隨軍家屬安置工作;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6.區發展和改革局:協調將國防和經濟動員納入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規劃;重大規劃建設項目兼顧軍事需求,協調解決國防和軍隊建設改革需要區發展改革局支持幫助的實際問題;積極支持軍隊參加和支援經濟社會建設;按上級部署,會同政府、軍隊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我區糧食和物資儲備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機制;指導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做好軍糧供應管理工作,積極開展糧油服務進軍營活動,配合做好部隊遂行多樣化軍事任務中軍需糧油和重要物資的優先供應保障;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7.區教育局:將國防教育納入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明確基本要求,加強教職員工和學生雙擁宣傳教育;組織開 展教育擁軍活動,支持軍隊實施人才戰略工程,依托國民教育培養軍事人才,利用地方優質教育資源實施軍事人才繼續教育;指導我區開展軍民共建文明學校活動;指導開展學生軍訓和少年軍?;顒樱浜献龊么髮W生兵員征集工作;會同軍隊有關部門制定完善軍人家屬子女及烈士、因公犧牲軍人、殘疾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指導各級教育部門抓好落實,積極解決軍人子女入學入托難題;指導各高等院校落實 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復學和退役士兵報考高等院校、提升學歷等優惠政策;指導各鎮(高管會、辦事處)教育部門協助做好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8.區科工商務局:把科技強軍納入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及科技發展規劃;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支持軍隊科技研發工作;指導開展科技擁軍活動,從技術、項目、人才、信息等方面支持部隊科技攻關;積極為部隊建設改革提供科技咨詢,為廣大官兵和優撫安置對象搞好科技服務,幫助部隊普及科學知識,提高官兵科技素質、信息素養;宣傳貫徹國防信息動員規劃計劃和法規措施,組織國防信息動員建設,督導檢查國防信息動 員工作落實;將雙擁工作納入區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統籌考慮, 協調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指導中小企業積極參與擁軍優撫等工作;協助做好軍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工作;指導商務系統開展擁軍優屬活動;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9.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組織查處妨礙和破壞國防動員工作、破壞軍事設施的違法犯罪案件;依法查處和懲治侵害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指導全區各級公安機關做好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及隨軍隨遷家屬子女、投靠子女的父母落戶工作;指導征集新兵政治考核工作;指導各級公安機關積極、穩妥處理軍地之間的矛盾和糾 紛,協助做好部隊重要軍事行動和軍事活動的安全保衛、交通管控工作,協助部隊維護營區及生活區域的社會治安工作;組織指導軍警民聯防聯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10.區民政和人社局:指導各級民政部門做好困難退役軍人、軍人家屬基本生活保障;將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納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圍;對主要開展擁軍工作的社會組織依法做好登記和監督管理;指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 障部門配合做好退役軍人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轉移接續和 管理工作,做好優撫安置對象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工作;積極為隨軍隨調家屬和其他優撫對象提供就業創業服務;指 導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為逐月領取退役金軍官、復員軍官,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未就業的隨軍隨調家屬和其他優撫對象提供培訓、求職、就業創業等方面優先服務;支持和參與創建雙擁模范城(縣)活動,協助做好愛國擁軍、擁政愛民模范個人的表彰;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11.區司法局:協助軍隊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積極開展法律擁軍活動,指導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機構開展維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合法權益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鼓勵引導減免相關費用;指導和支持軍隊律師工作和軍隊基層法律服務;指導和支持軍隊司法行政工作;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優先處理部隊及官兵涉法問題,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12.區財政局:參與擬訂有關擁軍優撫安置工作的政策規定;根據國防建設需要和區本級財力可能,為國防和軍隊建設改革及雙擁工作、優撫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財力保障;指導各級財政部門安排擁軍優撫安置各項經費,加強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擁軍優屬稅收優惠政策;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13.區自然資源分局:在國土空間規劃中充分考慮國防利益和軍事需求,優先保障軍事用地;指導做好部隊訓練場地、 軍事設施、營區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工作;指導和幫助部隊搞好軍用土地的利用管理,支持做好閑置土地資源整合與置換工作;協調處理軍地土地使用糾紛;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14.市生態環境局梅縣分局:指導支持我區涉及軍民合用的機場、 洞庫等民用項目環評相關工作;指導支持軍事項目的外圍相 關配套設施環評工作;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15.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城鄉建設及基礎設施規劃中充分考慮國防利益和軍事需求,協助部隊依法搞好訓練場地、軍事設施等建設;支持軍隊系統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協調指導各鎮(高管會、辦事處)將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和軍人家庭優先納入保障性住房供應,配合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干部(士官)房改工作,幫助解決優撫對象和城鎮未隨軍家屬住房困難;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軍事設施保護法及其有關法規的宣傳教育,依法協助部隊保護好軍事設施建設;協調處理軍地房產矛盾和糾紛;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16.區交通運輸局:在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中充分考慮國防利益和軍事需求;做好軍運工作,保障軍事運輸,優先保障執行任務部隊和軍人出行;會同軍地有關部門制定完善、督導落實軍人出行依法優先和現役軍人、殘疾軍人、“三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優待等政策規定,督導落實義務兵從部隊發出平常信函實行免費等惠軍政策;廣泛開展軍民共建文明車站、文明運輸線活動;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17.區水務局:協助做好優先保障部隊戰備訓練和生活用水工作;幫助基層部隊特別是駐高山部隊解決吃水困難;及時向部隊通報汛情旱情,為部隊支援國家和地方水利工程建 設提供支持;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18.區農業農村局:支持部隊農副業保障;為部隊支援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提供支持;積極扶持農村退役軍人和優撫對象發展生產,幫助他們脫貧致富;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19.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將軍隊文化建設和國防教育、雙擁宣傳納入文化和旅游事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以及廣播電視、 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管理重要內容,支持部隊打造強軍文化, 發展豐富多彩的傳統文化、戰斗文化、安全文化、法治文化, 以及協調指導各縣(區、區)加大廣播電視軍事類和雙擁題 材節目的力度;指導各地加強雙擁文化建設,支持雙擁文藝作品創演;指導和扶持軍隊藝術創作與生產,幫助培養文藝骨干和搞好文化基本設施建設,以及指導各地廣播電視部門 幫助基層部隊特別是高山等邊海防部隊新建或完善廣播電 視基礎設施;協調組織文藝團體到基層部隊進行慰問演出;制定完善現役軍人及各類優撫對象享受公共文化服務和旅游公共服務優待優惠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20.區衛生健康局:支持軍隊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為駐梅部隊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配合部隊搞好健康教育和衛生防疫,幫助官兵提高應對重大傳染病疫情和開展重特大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工作的能力;指導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優撫對象的醫療服務工作;支持優撫醫院改革發展;指導地方醫療機構建立和落實軍人軍屬看病就診優待優惠措施;配合區征兵辦做好征兵體檢工作;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21.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軍地有關部門制定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的政策法規措施;擬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范和價值導向;負責軍隊轉業軍官、復員軍官、離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組織落實;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軍屬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撫恤等工作;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承辦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事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會同軍地有關部門指導爭創雙擁模范城(縣)爭當雙擁模范單位和個人活動;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22.區應急管理局:將軍隊應急力量建設運用納入政府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牽頭建立順暢高效的應對突發事件軍地協調機制;做好軍隊參加應急救援協調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慰問執行搶險救災任務部隊;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尊崇消防救援職業的榮譽體系,確保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享受轉制前國家和社會給予的各項優待;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23.區稅務局: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擁軍優屬稅收優惠政策措施,督促各級稅務部門抓好落實;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24.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優化投資創業營商環境,為退役士兵提供優質高效的登記注冊指導服務;發揮各級個私協會作用,加強政策宣傳,引導退役士兵到個體私營經濟領域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動員個體私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提供更多就業崗位,吸納退役士兵 就業;支持普及國防和雙擁公益廣告;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25.區醫療保障局:指導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落實醫療保障方面的擁軍優屬政策,做好隨調家屬、退役軍人醫療保障關系的轉移接續和管理工作,做好隨軍隨調家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工作;配合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推進退役軍人、優撫對象醫療補助結算納入當地醫保 “一站式”結算系統改造,實現與醫保同步結算;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26.區總工會:將擁軍優屬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加強職工群眾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發動和組織職工群眾開展擁軍優屬和新時代軍民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宣揚愛國 擁軍優屬先進職工代表和事跡;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27.團區委:將擁軍優屬工作列入工作計劃;加強青少年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動員適齡青年踴躍參軍;組織廣大青少年開展擁軍優屬和新時代軍民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宣揚軍地團員青年中的愛國擁軍、愛民奉獻的先進典型和事跡;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28.區婦聯:將擁軍優屬工作列入工作計劃;加強婦女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發動婦女廣泛開展群眾性的擁軍優屬活動,宣傳作出突出成績的女軍人、軍隊女文職人員和軍人家屬、婦女擁軍的先進典型和本系統擁軍的先進單位;協同有關部門維護軍人軍屬在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權益;指導各級婦聯與駐軍開展新時代軍民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 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工作。
29.區工商聯:指導非公有制企業開展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開展擁軍優屬活動;指導本地工商聯和工商聯基層組織做好擁軍優屬工作;鼓勵和倡導非公有制企業接收安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組織和指導工商聯會員與部隊開展新時代軍民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做好本系統擁軍優撫安置 工作。
30.區融媒體中心:將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列入工作計劃;運用廣播和電視系統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廣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雙擁工作的指示精神,宣傳全國、省、市、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指示、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動,宣傳全區各地雙擁工作的典型 經驗和先進事跡;開展擁軍優屬活動;與宣傳、教育等部門 一起建立國防教育服務體系,大力宣揚駐梅部隊和優撫對象 的先進事跡,營造濃厚的雙擁氛圍;做好本系統的擁軍優撫 安置工作。
31.96715部隊政治工作部:廣泛開展擁政愛民活動和軍民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維護軍政軍民團結;積極參加支援地方經濟社會建設,參與鄉村振興工作,承擔搶險救 災等急難險重任務;遵守群眾紀律,妥善處理軍地矛盾和軍民糾紛;開展爭創雙擁模范城(縣)爭當雙擁模范單位和個人活動。
32.區武裝部:會同軍地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協調軍政軍民關系的政策規定,協調做好征兵工作和學生軍訓工作,指導開展全民國防教育;協調有關部門抓好警備工作,加強外出軍人軍車檢查糾察,維護人民軍隊文明之師的 良好形象;協調指導駐梅部隊、民兵預備役人員等開展擁政愛民工作,積極參加支援地方經濟社會建設,參與鄉村振興工作,承擔搶險救災等急難險重任務;指導駐梅部隊遵守群眾紀律,妥善處理軍地矛盾和軍民糾紛;會同有關部門擬制軍人戶籍管理、戶籍權益維護、隨軍家屬安置等政策;會同 有關部門做好軍隊人員退役退休、移交安置和家屬隨軍就 業、遺屬移交安置、子女教育優待等工作,對口協調地方有關部門制定軍人軍屬優待工作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實;會同軍地有關部門指導開展爭創雙擁模范城(縣)爭當雙擁模 范單位和個人活動,協調地方黨委、政府及職能部門支持部隊建設改革,搞好平時和戰時服務保障;發揮橋梁紐帶作用, 服務保障擁軍支前軍地協調機制運行;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做 好軍事設施維護保護、國防工程軍民共管、人民防空建設、 訓練場地和配套軍事設施保護及土地確權等工作;協調軍地有關部門做好后勤保障領域跨軍地業務有關工作,協調地方支持做好后勤戰備動員、軍費資產管理、被裝給養供應、醫療衛生防疫、國防交通運輸與軍供服務保障、軍隊采購、軍隊保障社會化等工作。
33.區武警中隊:指導所屬部隊廣泛開展擁政愛民和軍民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檢查所屬部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遵守群眾紀律的情況;指 導所屬部隊參加地方經濟建設,進行搶險救災,支持社會公益事業,參與鄉村振興工作;組織開展軍民聯防,處置突發 事件,維護社會安全穩定;開展爭創雙擁模范城(縣)爭當雙擁模范單位和個人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