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江鎮人民政府,區有關單位:
現將《梅縣區程江鎮車上村岑下政府儲備用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4日
梅縣區程江鎮車上村岑下政府儲備用地
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的原則
房屋征收補償安置遵循依法依規、程序正當、補償公平、結果公開的原則。
二、征收部門和實施單位
房屋征收部門:梅州市梅縣區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梅州市梅縣區程江鎮人民政府。
三、征收范圍:梅州市梅縣區程江鎮車上村紅線范圍內的房屋(詳見梅縣區2015年第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圖)。
四、房屋征收補償分類
根據征收房屋的功能分為住宅和非住宅兩類。其中住宅類包括住宅及配套車庫(房);非住宅類包括商業用房等。
五、住房征收補償方式
根據梅縣區府〔2015〕1號文規定,梅縣區新城區住房征收補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確定被征收房屋的補償價值(評估不含搬遷、臨時過渡及獎勵),評估機構由一家評估機構承擔,由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從房地產評估機構庫中協商選定,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被征收人按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投票決定,或采取(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
六、安置方式
根據《梅州市城市規劃區內農村村民自建住宅規劃用地管理規定》(梅市府〔2009〕8號)的規定,梅縣新城區住房征收一律不再安排自建住宅用地,被征收人一律采用貨幣補償。
七、臨時過渡、搬遷費標準
被征收人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5元/㎡給予被征收人臨時安置補償,不足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計算;每戶臨時安置補償低于500元/月的,一次性補償6個月。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給予一次性5元/㎡搬遷補償。
八、對搶建、搶裝修等行為不予補償
(一)凡在該征地紅線范圍內,在征收公告發出后,仍搶建房屋、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及進行房屋裝修的,一律不予補償。
(二)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損害公共利益,明知該地段房屋需要征收,裝修公司或個人與被征收人(戶)串通,進行搶裝修的,一律不予補償。
九、獎勵期限
在2016年11月24日18時前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時間拆除房屋及一切附著物交出土地的,一次性按征收住房建筑面積給予獎勵500元/㎡;在2016年12月4日18時前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時間拆除房屋及一切附著物交出土地的,一次性按征收住房建筑面積給予獎勵300元/㎡;在2016年12月14日18時前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時間拆除房屋及一切附著物交出土地的,一次性按征收住房建筑面積給予獎勵100元/㎡;在2016年12月14日18時后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的不予獎勵。
十、爭議的解決
(一)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二)征收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三)征收人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區人民政府依照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又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梅縣區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