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的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新城辦事處、扶大高新區管委會),區有關單位:
為全面推進我區消防隊伍建設,有效解決我區現役消防警力不足問題,加快構建覆蓋城鄉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全面提升全區城鄉防控火災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的意見》(粵府辦〔2014〕46號)、《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的意見》(梅市府辦〔2014〕41號)要求,經區政府同意,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區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強化領導,形成合力。各鎮(辦事處、高管會)要因地制宜,合理規劃,按照“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聯動、群眾參與”的要求,把鎮(辦事處、高管會)專職消防隊的規劃、建設等工作納入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落實責任,全面推進專職消防隊伍人員、裝備、場地的建設,提高社會面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為梅縣區社會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整合社會資源,發揮協同作用,形成基層消防組織建設合力。區公安分局、財政、民政、人社、住建、編辦等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指導,提升素質。區公安消防大隊要在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強化隊伍管理教育、規范隊伍秩序、提升業務素質等方面加大指導力度。政府專職消防隊要開展全員執勤崗位練兵、戰術研討、實戰實裝演練等工作,強化專職消防隊員崗位素質,提升其實戰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要充分發揮駐扎村鎮、貼近群眾、點多面廣的優勢,作為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重要參與力量,結合轄區熟悉,常態化開展防火檢查和宣傳,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有效提升其輔助檢查宣傳和服務能力。
二、工作目標
(一)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根據國家相關規劃建設標準,建成區面積超過2平方公里或建成區內常住人口超過2萬人的鎮(辦事處、高管會)、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勞動密集型企業集中的鎮(辦事處、高管會)、全國重點鎮、省級重點鎮和中心鎮、歷史文化名鎮,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和滅火應急救援的實際需要,按照《鄉鎮消防隊標準》規定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其他鎮(辦事處、高管會)要建立兼職消防隊,配備必需的人員、車輛、器材,承擔區域性滅火救援任務。政府專職消防隊的定員、營房建設、器材裝備配備參照國家《鄉鎮消防隊標準》執行。其余未建專職消防隊的鎮(辦事處、高管會)到2015年6月底前組建兼職消防隊,到2015年底前,初步形成覆蓋全區城鄉的消防力量體系。
(二)消防隊員和消防文員建設。每支政府專職消防隊隊員一級站不得少于30人,二級站不得少于15人。現役消防站隊員不足的需招收政府專職消防隊員補齊至30人(詳情見附表)。對于邊遠鎮執勤任務較輕,經費緊缺的,可結合實際,保證現役消防隊伍及政府專職隊招收人員不低于《鄉鎮消防隊標準》最低標準。
三、規范管理
(一)規范管理體制。區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由區公安消防大隊管理,鎮(辦事處、高管會)專職消防隊伍由鎮(辦事處、高管會)管理。在執行滅火救援任務過程中,政府專職消防隊接受公安機關及消防機構統一組織和指揮。
(二)規范招收錄用。政府專職消防員的招收錄用要符合征集公民服現役的政治條件和國家《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規定的身體條件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協助開展消防監督工作的消防文員,應具有建筑學類、消防工程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管理部門根據本地實際需要提出年度用人計劃,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公開招考,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政府專職消防員應以政府購買、勞動合同用工為主,對骨干人員可根據其身體狀況和考核情況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規范執勤管理。政府專職消防隊以單獨編隊執勤為主,實行24小時執勤制度和不定時工作制,規范執勤秩序、職能和保障,統一納入公安消防戰斗指揮調度體系,接受公安消防部隊統一組織和指揮,保證執勤訓練、滅火救援和其他各項任務的完成。消防文員實行8小時工作制,推行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和消防文員是為公眾服務、與政府職能機構建立勞動關系的合同雇員,需要定級、晉級、任職、續聘,應取得相應的消防職業技能等級資格。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各鎮(辦事處、高管會)要結合本地實際將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納入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穩步推進。
(二)經費保障。區財政部門和各鎮(辦事處、高管會)要按照財政部《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財防〔2011〕330號)規定和公安部消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相關經費,確保規范運行。將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營房建設、消防裝備、業務經費和人員經費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制定出臺專職隊消防業務費、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保障標準,并隨經濟增長逐步增加,整合社會資源,拓寬經費增長渠道,解決好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中遇到的資金短缺問題,做到足額保障。
(三)生活保障。各鎮(辦事處、高管會)要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合理確定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工資待遇,確保隊員的工資水平與其職業的高危險性相適應,保證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的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事業單位職工的平均工資水平,并享受與事業單位職工同等的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參照現役消防隊員標準為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建立職業健康檔案;在戶籍安置、保障性住房購置與租賃、子女入學入托、出路安置等方面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在執勤訓練、滅火救援等活動中因工受傷、致殘或死亡的,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及《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符合烈士申報條件的,應當按照《烈士褒揚條例》(國務院令第601號)的規定報批,落實各項優撫待遇。消防文員生活保障參照執行。
(四)執勤保障。政府專職消防隊要配備與其工作任務相適應的消防裝備和個人安全防護裝備器材。消防車輛應納入特種車輛管理范圍,按特種車輛上牌,允許安裝、使用警報器和標志燈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參加火災撲救,以及協助有關單位滅火救援的,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政府專職消防隊和兼職、志愿消防隊參加撲救轄區以外的火災及搶險救援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消防裝備等由事故發生地政府給予適當補償。
(五)機制保障。區政府將按照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目標和保障要求,加強督促指導,定期組織檢查。對未落實隊伍建設管理要求,致使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前制定的文件與本意見不一致的,適用本意見。
附件:2014-2015年政府專職消防隊及政府專職消防員建設任務.doc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