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精神,規范我區公共租賃住房補貼的申請發放管理,健全和完善我區住房保障體系,擴大了住房保障覆蓋面,使住房保障政策惠及更多人群,梅州市梅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草擬了《梅州市梅縣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辦法》(以下簡稱《補貼辦法》),并向區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社會公眾征求意見,現將意見征集情況公告如下:
一、充分征求梅縣區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意見,《補貼辦法》于2020年11月11日至19日進行征求意見,情況如下:
(一)梅縣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建議:第八條(三)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等收入狀況證明;修改為:廣東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低收入家庭身份證明(注:因業務職能我局只能提供低收入家庭身份證明,不能提供“中等偏低收入”的證明)。采納情況:部分采納?!白畹蜕畋U辖痤I取證”修改為:廣東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其他部分不予采納,因:(一)《補貼辦法》在該條款規定上與梅州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辦法規定相一致,且市局制訂該文件時亦有向市民政局征求意見;(二)提交家庭收入狀況證明有上級部門文件規定,不能因自身職能取消(依據《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第三章第二十條規定);(三)家庭收入標準按規定由政府制訂,收入核定由民政部門核定。參考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州市民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審查實施細則>的通知》(穗建規字【2020】23號)規定的內容,申請家庭經濟狀況及收入核定辦法職能歸屬民政部門與住房保障管理法規文件精神是相一致的。
(二)其他成員單位無修改意見。
二、及時面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通過梅縣區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眾廣泛征求意見。網上征求意見期間,未收到社會公眾的意見建議,也未發現負面網絡輿情。
2020年12月24日
梅州市梅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