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4年梅州市梅縣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梅縣區教字[2024]14號) conv 1.png](http://www.pos111.cn/img/0/545/545649/2637946.png)
2024年梅州市梅縣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關于印發<2024年梅州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教〔2024〕21號)等法律法規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管理,統籌做好2024年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關于印發<2024年梅州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教〔2024〕21號)等法律法規文件精神,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規范民辦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秩序,促進民辦教育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治教,規范招生秩序
嚴格按照國家和省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全覆蓋的要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進一步規范全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二)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區教育局具體實施
市教育局建立完善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報名系統。區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的統籌下,組織開展全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本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核定公布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組織民辦學校招生報名、報名資格審查、招生信息公開等。全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按規定流程、時間和要求,通過市統一報名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對免搖號人員和社會公開報名人員實行分階段錄取。
(三)堅持免試入學,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嚴禁民辦學校以各類考試、競賽、夏(冬)令營、研學活動、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堅決整治以面試、面談、筆試、人機對話、簡歷材料等方式為依據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違規爭搶生源的行為,堅決整治使用他人信息“占虛額”的行為,堅決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沖擊。區教育局、各民辦學校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計劃、招生方案、招生程序、錄取結果和咨詢方式等,全面實行陽光招生。建立健全監督舉報制度,充分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三、招生管理
(一)加強招生計劃管理
嚴格控制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在校生規模占比,嚴格招生計劃管理。區教育局結合區域內學位供求情況、學校辦學條件及省定班額標準等,對各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予以核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和大校額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全面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各類特長生招生,不再核準義務教育階段特長生招生計劃。
(二)明確招生對象和招生范圍
我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對象:報讀小學一年級的須是年滿6周歲(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系統”未有學籍信息的適齡兒童;報讀初中一年級的須是具有正常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各民辦學校應在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范圍內招生,原則上主要面向梅縣區招生。
(三)完善招生簡章及公告的備案管理
各民辦學校須根據經區教育局批準的招生方案,形成招生簡章及公告,并報區教育局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四)進一步加大招生宣傳力度
加強輿論宣傳和政策解讀,區教育局和各民辦學校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媒體、公告欄等多種渠道公布招生相關政策文件和解讀,正確引導社會公眾和學生家長,系統了解招生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了解民辦學校招生辦法、流程和具體要求,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和理解,營造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良好氛圍。
(五)妥善解決各類優撫優待對象接受義務教育問題
享受教育優待政策的各類優撫優待對象,如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優秀歸國留學人員子女等,按照有關政策要求妥善解決。
四、招生流程
(一)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1.時間:5月31日前。
2.要求:各民辦學校根據上級部署,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招生方案,并于5月31日前報區教育局審批。招生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招生計劃(招收寄宿生的需明確擬招收走讀生及寄宿生的人數)、招生對象、招生范圍、班級設置、招生程序、收費標準(須經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等。
(二)制作招生簡章及公告
1.時間:6月7日前。
2.要求:各民辦學校根據經區教育局批準的招生方案,形成招生簡章及公告,于6月7日前報區教育局備案。招生簡章及公告須如實反映學校名稱、辦學許可證編號、辦學層次、辦學情況(如辦學地址、規模、師資等),以及當年的招生計劃、招生對象、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收費標準(須經價格主管部門核準)、咨詢電話、招生承諾(納入統一招生管理,不提前開展報名、招生等工作,不以考試、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收取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培訓機構掛鉤,不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不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等。
(三)公布招生信息
1.時間:6月14日。
2.要求:區教育局按照《關于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的通知》(梅市教基〔2019〕71號)要求,通過“梅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公開轄區內民辦學校信息,包括民辦學?;拘畔?、行政許可信息、日常監管信息等;在啟動招生工作前,提前公布轄區內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方案或細則、招生計劃、招生咨詢電話等信息。各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及公告等信息經區教育局備案后,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咨詢。嚴禁民辦學校違規發布招生簡章及公告。
(四)確定免搖號人員名單
1.時間:即日起至7月29日。
2.要求:免搖號資格人員主要包括三類:享受教育優待政策的優撫優待對象、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民辦學校教職工子女、民辦學校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對符合條件的免搖號資格人員可按其入讀民辦學校的意愿予以直接錄取(其中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民辦學校教職工子女、民辦學校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報讀本民辦學校,方具有免搖號資格)。免搖號錄取人數從學校招生總計劃中扣減。
第一類:享受教育優待政策的優撫優待對象。根據有關政策文件精神,對符合條件且可根據就讀意愿統籌優先安排入讀的優撫優待對象予以直接錄取。優撫優待對象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線下辦理相關手續,具體申請流程和辦法可咨詢區教育局。
第二類: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民辦學校教職工子女。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教職工子女人數小于或等于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數(扣減第一類人數后)的,直接錄取該部分學生;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教職工子女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扣減第一類人數后)的,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第三類:民辦學校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幼兒園和小學、小學和初中的民辦學校,通過直接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方式招收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畢業生(其中,幼兒園直升小學的幼兒須具有本園完整一學年的幼兒園大班學籍,小學直升初中的學生須具有本校完整一學年的六年級學籍)。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扣減第一、二類人數后)的,直接錄取該部分學生;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扣減第一、二類人數后)的,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為進一步規范免搖號人員范圍,針對第三類免搖號資格人員,從2025年起將作出如下調整:
1.辦學許可證上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小學和初中的民辦學校,其小學畢業生方具有免搖號直升本校初中的資格。在《關于印發<2024年梅州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教〔2024〕21號)正式印發之日前(不含印發之日)已具有本校五年級學籍的學生,在其小學畢業時視為具有免搖號直升本校初中資格,此后,具有本校完整五、六年級學籍的學生方具有免搖號直升本校初中資格。
2.針對同一舉辦者分開舉辦的民辦幼兒園和民辦小學,除在《關于印發<2024年梅州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教〔2024〕21號)正式印發之日前(不含印發之日)已具有該幼兒園學籍的幼兒具有直升資格外(直升規則按2023年規則執行),在方案印發后取得該幼兒園學籍的幼兒,不具有免搖號直升同一舉辦者分開舉辦的民辦小學資格。
3.針對同一舉辦者分開舉辦的民辦小學和民辦初中,除在《關于印發<2024年梅州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教〔2024〕21號)正式印發之日前(不含印發之日)已具有該小學學籍的學生具有直升資格外(直升規則按2023年規則執行),在方案印發后取得該小學學籍的學生,不具有免搖號直升同一舉辦者分開舉辦的民辦初中資格。
4.辦學許可證上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幼兒園和小學的民辦學校,幼兒園畢業生不具有直升本校小學的資格。
區教育局將優撫優待對象名單下發給各相關民辦學校,由各民辦學校收集本校具有免搖號資格的人員名單(附相關證明材料、自愿報讀民辦學校承諾書等),并進行初審、匯總、公示(公示時間為6月17-21日,不少于5個工作日),于6月26日前報送區教育局復核。區教育局及時統計、匯總、審核,通過“梅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民辦學校免搖號錄取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免搖號錄取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后于7月29日前統一向社會公布。免搖號錄取人員名單經區教育局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視為確認錄取,不得再報名參與梅州市其他民辦學校招生錄取。
(五)雙(多)胞胎申請捆綁搖號
1.時間:7月12日。
2.要求:雙(多)胞胎學生可申請捆綁參與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搖號。申請捆綁參與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搖號的學生需在7月12日向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提出申請,按要求填寫《雙(多)胞胎學生自愿捆綁參與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搖號申請表》(見附件2),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經區教育局審核后,學生或家長使用雙(多)胞胎其中一位學生的信息登錄系統報名,雙(多)胞胎學生共用一個隨機號,錄取結果相同。未申請捆綁搖號的,則雙(多)胞胎學生使用各自信息登錄系統報名,使用不同隨機號分別搖號,錄取結果可能不同。
(六)面向社會公開招生
1.時間:7月12-16日。
2.要求:各民辦學??蹨p免搖號錄取人數后的剩余招生計劃數面向社會公開招生。學生及家長以自愿為原則選擇報讀民辦學校,每名學生可根據各民辦學校招生條件和相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選報1所民辦學校,并選擇寄宿或非寄宿。自愿報讀民辦學校的學生及家長應在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招生對象、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等相關情況后,慎重選擇,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以唯一身份報名,按要求簽訂《自愿報讀民辦學校承諾書》,真實完整準確填報報名信息。報名時間截止后,不予補報,不得撤銷報名,也不能更改報名信息。
(七)報名資格審查
1.時間:7月18-23日。
2.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接受報名時間截止后,區教育局組織開展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發現報名信息弄虛作假的,取消其直接錄取或參與電腦隨機搖號的資格。區教育局、各民辦學校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欄等,向社會公布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名單,確認直接錄取或參與電腦隨機搖號的資格。其中,港澳臺及外籍且未有國內正常學籍的學生在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后,還須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擬報讀學校線下申請,由學校初審通過后,于7月19日前報區教育局復核。
(八)組織電腦隨機搖號
1.時間:8月2日。
2.要求: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及網上報名情況制訂具體的電腦隨機搖號工作方案,在公辦學校登記或派位完成后,組織實施電腦隨機搖號工作。在梅縣區轄區范圍內的市直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搖號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區教育局嚴格電腦隨機搖號過程管理,提前封存搖號電腦和程序,搖號過程斷網進行,全程錄像,并邀請公證機構人員、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
(九)辦理報到注冊手續
1.時間:8月7-8日。
2.要求:各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報到注冊時間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各民辦學校須嚴格落實收費管理有關規定,切實規范收費行為,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直接錄取或經電腦隨機搖號錄取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已被民辦學校通過免搖號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的學生,如無特殊原因(個人或家庭重大變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民辦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否則視為放棄民辦學校學位,且不為其保留原公辦學校招生學位。家長或學生因故無法按時到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的,可提供書面委托書和有效證件委托他人到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
公辦學校不得擅自為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家庭重大變故)放棄民辦學校學位,仍需到我區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須在8月7-8日向區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佐證材料,由區教育局在統一招生結束后,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仍按照原公辦學校招生結果入讀。
(十)組織替補錄取
1.時間:8月9日-15日。
2.要求:在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后,若民辦學校仍有空余學位,將向社會公開空余名額,在區教育局統一部署下依照規則替補錄?。ㄌ嫜a錄取規則由教育行政部門提前向社會公布);若報名系統內符合條件的補錄人數不足,民辦學??上蛏鐣猩Qa錄完成后,各民辦學校應將補錄名單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其他學校補錄。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為依據開展補錄工作,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以任何名目向補錄學生違規收費。
已在公辦學校報到注冊,后又被民辦學校補錄且通過審核并注冊的學生,須于8月16日到公辦學校注銷報到信息(在公辦學校報到注冊的費用可退還)。對于重復注冊或通過非統一招生程序入讀民辦學校的學生,區教育局一律不予在學籍信息系統中操作注冊審核通過,由此出現學生問題學籍的,后果由學生家長和學校承擔,并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十一)規范學籍注冊
1.時間:9月底前。
2.要求:各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區教育局審核后的錄取名單為新生注冊學籍。要嚴格落實“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學籍造假”等情況出現。要加強編班管理,在編班時嚴格按照標準班額要求,實行均衡編班,不得舉辦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區教育局將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核查和監督,及時糾正和查處學籍建檔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教育局成立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技術組、宣傳組、安保組、后勤組、投訴處理組等工作小組,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切實加強招生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保障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嚴肅招生紀律
區教育局加強對轄區內民辦學校招生行為的監管,堅決整治在招生入學環節中出現的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嚴肅查處民辦學校違反教育部“十項嚴禁”和省教育廳“六項規定”等招生政策規定,以及擾亂中小學招生秩序的行為,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年檢扣分、核減學校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或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對學?;騻€人使用他人信息“占虛額”的行為,聯合相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懲處,同時,針對學校或學校老師使用他人信息“占虛額”的行為,取消學校當年的補錄權利,剩余招生計劃數直接予以削減,不再組織補錄。學生在民辦學校報名過程中提供的所有信息、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若在任一環節發現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情形,或申請捆綁搖號的雙(多)胞胎學生使用多位學生信息登錄系統重復報名的,取消其民辦學校報名錄取資格,也不再為其保留原公辦學校招生學位,由區教育局在統一招生結束后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三)嚴格收費行為
各民辦學校是執行教育收費的收費主體;除學校財務機構以外,任何組織及個人不得以學校名義收取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及代收費。嚴禁收費備案賬戶外的收費行為。嚴禁采取只能以“現金繳款”的單一繳款方式。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國家鼓勵開戶單位和個人在經濟活動中,采取轉賬方式進行結算,減少使用現金”的規定,各民辦學校原則上均須采取銀行、微信等轉帳方式繳款,少量費用確需采取現金繳款的,必須嚴格執行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的規定。違反上述規定的,原則上年檢財務部分為不合格;年檢財務不合格的民辦學校,不得享受教育項目財政專項補助經費。
(四)健全應急機制
區教育局落實民辦學校招生工作安全穩定主體責任,切實加強矛盾排查和風險化解工作。對轄區內民辦學校招生情況進行研究分析,科學研判招生工作中可能產生的不穩定因素,健全應急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回應群眾關切,處理群眾信訪問題,切實做好輿情引導和維護穩定工作。
(五)做好安全工作
在招生入學各個工作環節中,各學校要切實做好招生現場安全保衛、現場救護等工作,加強公共區域的通風換氣和清潔消毒,對前來咨詢、辦理手續的學生家長做好引導、分流工作,減少人群聚集,防止發生擁擠踩踏等安全事故,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本實施方案解釋權歸梅州市梅縣區教育局所有。
區教育局招生咨詢電話:0753-2589572,投訴電話:0753-2589565。
附件:
附件1:2024年梅州市梅縣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docx
附件2:雙(多)胞胎學生自愿捆綁參與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搖號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