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方式,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粵府辦〔2022〕7號)有關要求,我局行政執法減免責事項,直接適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
梅州市梅縣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附件: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