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企業社保補貼
補貼條件:1.用人單位屬于小微企業。2.用人單位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3.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補貼標準:每月按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每人最長可享受2年。
申請程序:補貼對象原則上應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對上季度(或半年)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
二、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
補貼條件:1.勞動者屬于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2.勞動者到鄉鎮(街道)、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含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3.勞動者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4. 勞動者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人員。
補貼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申請程序:用人單位(或補貼對象)原則上應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對上季度(或半年)的補貼。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本項補貼與公共就業服務崗位補貼、基層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三、基層就業補貼
補貼條件:1.勞動者到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等就業,或到鄉鎮(街道)、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就業時屬于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2.勞動者已按規定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人員(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除外)。
補貼標準:按每人5000元標準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一次性。
申請程序:補貼對象(或用人單位)應于穩定就業滿6個月之日起1年內,向就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本項補貼與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公共就業服務崗位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四、就業見習補貼
補貼條件:1.用人單位組織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或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2.用人單位每月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80%的標準對見習人員支付工作補貼。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補貼,其中用人單位實際支付的工作補貼金額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其實際支付金額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申請程序:補貼對象應于見習結束之日(實際見習時間不少于3個月)起1年內,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五、一次性創業資助
補貼條件:1.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畢業5年內的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成功創辦初創企業(指在我省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2.初創企業登記注冊滿6個月,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創業者。符合條件人員和創辦主體只能享受一次創業資助。
補貼標準:100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申請程序:補貼對象應于相關創辦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向登記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六、創業租金補貼
補貼條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畢業5年內的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成功創辦初創企業并租用經營場地的。2.初創企業租賃場地用于經營(租賃地址與注冊登記地一致),相關場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自有物業。3.初創企業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創業者。
補貼標準:按實際支付租金核發,每年最高不超過4000元。
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
申請程序:補貼對象應按年度向登記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相關創業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提出。
溫馨提示:以上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政策調整,則按照上級新出臺的政策執行。
梅州市梅縣區人才服務中心 地址:新縣城文化路6號 咨詢電話:0753-2589135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