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區就業見習工作,加強就業見習基地的監督和管理,充分發揮就業見習基地的作用,根據《關于加強就業見習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1〕24號)的文件規定:“對連續一年未發揮應有示范效應的就業見習基地及時予以指導并督促整改,對評估不合格或連續兩年以上未開展就業見習基地予以撤銷并摘牌”。經我局對轄區內就業見習基地的檢查和評估,廣東村之翼科技有限公司就業見習基地連續兩年以上未開展就業見習,現擬對其作出撤銷并摘牌的處理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如對公示有異議,請向梅縣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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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縣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