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創業資助
補貼條件:1.初創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女性不超過55周歲、男性不超過60周歲)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畢業5年內的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
(2)軍轉干部、退役軍人;
(3)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本省脫貧人口;
(4)返鄉創業人員,具體包括:
第一類:在我市所轄鄉鎮(縣城鎮、中心鎮除外)創業(不含創辦個體工商戶)的各類勞動者;
第二類:戶籍地為我市,外出求學、務工后返回我市轄區內創業的勞動者;
(5)創辦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人員。
2.初創企業登記注冊滿6個月,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創業者。符合條件人員和創辦主體只能享受一次創業資助。
補貼標準:100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應提交材料:1.符合條件人員基本身份類證明;2.符合條件人員身份證明。屬在校生的提供學籍證明;屬畢業生的提供畢業證書;屬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的提供學歷學位認證書;屬退役軍人、軍轉干部的提供退役證或轉業證;屬返鄉創業人員第二類的提供戶口簿,外出求學返鄉人員提供畢業證書,省外返鄉人員提供《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或社保繳費記錄。
應核驗信息:1.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證明)。2.身份信息:屬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核驗就業失業登記信息;屬脫貧人口的核驗脫貧信息;屬返鄉創業人員第二類的,本省務工返鄉人員核驗就業登記信息或社保繳費記錄;屬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核驗營業執照所載地址為鄉鎮(不包括縣城鎮),其中驛道客棧、民宿還需核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民宿服務”,農家樂還需核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餐飲業”或“餐飲服務”和食品經營許可證。3.社保繳納記錄及申請時的參保信息。4.“經營異常名錄”信息。5.“小微企業名錄”信息。
申請程序:補貼對象應于相關創辦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向登記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二、創業租金補貼
補貼條件:1.初創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女性不超過55周歲、男性不超過60周歲)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畢業5年內的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
(2)軍轉干部、退役軍人;
(3)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本省脫貧人口;
(4)創辦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人員。
2.初創企業租賃場地用于經營(租賃地址與注冊登記地一致),相關場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自有物業。
3.初創企業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創業者。
補貼標準:按實際支付租金核發,每年最高不超過4000元。
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
應提交材料:1.符合條件人員基本身份類證明;2.符合條件人員身份證明。屬在校生的提供學籍證明;屬畢業生的提供畢業證書;屬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的提供學歷學位認證書;屬退役軍人、軍轉干部的提供退役證或轉業證;3.場地租賃合同及租金發票。
應核驗信息:1.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證明)。2.身份信息:屬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核驗就業失業登記信息;屬脫貧人口的核驗脫貧信息;屬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核驗營業執照所載地址為鄉鎮(不包括縣城鎮),其中驛道客棧、民宿還需核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民宿服務”,農家樂還需核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餐飲業”或“餐飲服務”和食品經營許可證。3.有條件核驗房屋租賃備案登記的地區,可不用提交場地租用合同。4.“經營異常名錄”信息。5.“小微企業名錄”信息。
申請程序:補貼對象應按1年或2年向登記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相關創業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提出,核發企業登記注冊之日至滿1年或2年期間的租金補貼。本清單實施前已進行了首次申請的,享受周期內繼續按原規定執行。
三、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補貼條件:1.初創企業招用員工(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申請補貼前連續6個月為招用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補貼時仍在本企業就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戶經營者除外)。2.初創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申請補貼后12個月內,不同初創企業吸納同一勞動者就業的不能再次申領補貼。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所有股東均為法人股東的企業、勞務派遣企業除外)。
補貼標準: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應提交材料:符合條件人員(被招用員工)基本身份類證明;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基本身份類證明;招用員工勞動合同。
應核驗信息: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證照);社保繳費記錄及申請時的參保信息;股東及出資信息。
申請程序:補貼對象可按年度向登記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相關創業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提出,最后一次申請時間不得超過登記注冊之日起4年。
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創企業的,只有一家可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相同登記注冊地址的不同初創企業,帶動相同人員就業的,只能有一家企業申請一次補貼”的規定不再執行。
四、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補貼條件及標準:1.勞動者成功創辦企業因資金不足影響發展的;2.個人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創業帶動5人以上的借款人,個人貸款額度可提高至50萬元);合伙經營或創辦企業的可按每人不超過30萬元、貸款金額最高30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性”貸款;符合貸款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3.金融機構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的利率不超過LPR+50BP,具體貸款利率由經辦銀行根據借款人和借款企業經營狀況、信用情況等與借款人和借款企業協商確定;由此產生的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貸款基礎利率”是指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即Loan Prime Rate,簡稱LPR)。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個人或小微企業
申請程序:補貼對象可向登記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溫馨提示:初創企業指在我省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
【政策咨詢電話】
梅縣區:2589135(高校畢業生相關補貼)、2589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