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各相關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為迎接“梅龍高鐵”開通和舉辦“2024年梅州米香酒文化周”活動,適逢中秋、國慶節日,為規范活動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我區平穩有序的市場價格秩序,現對全區各行業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市場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行為,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二、各市場經營主體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有關規定,標價內容要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三、各市場經營主體不得利用虛假的、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如:低標高結等)或者價格手段(如:虛構價格比較、虛假折價等),欺騙、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
四、各市場經營主體,特別是從事酒店,餐飲、旅游、停車、
交通等服務行業的,自覺遵守國家出臺的價格政策規定,以及對特殊群體的相關優惠政策;嚴禁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捏造、散布虛假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自覺維護良好的城市形象。
五、根據《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各市場經營主體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認真自查和整改,切實規范自身的價格行為。同時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有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票據憑證等證據資料并及時撥打“12345”、“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梅州市梅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