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財采購〔2021〕2號
各省級預算單位,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專項清理的通知》(財辦庫〔2021〕14號,以下簡稱《通知》),開展我省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專項清理工作,現將《通知》轉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圍
除小額零星采購適用的協議供貨、定點采購外,對于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或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采購項目,通過入圍等方式設置的、作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資格條件的各類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等供應商庫。
二、工作安排
(一)采購單位自查。
請各級財政部門認真做好采購單位自查的組織工作。全省各級采購人應當于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各類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自查、清理和取締工作,并將本單位自查和清理情況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各省級預算單位也要同步開展自查清理,于2021年3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將自查清理情況(含經自查無相關情況)報送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
(二)財政部門重點核查。
各級財政部門應于202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期間開展核查工作。根據采購人自查和清理情況,重點選取財務審計以及資產評估服務等方面的采購項目開展核查,具體核查項目數量和比例由各地財政部門結合實際自行確定。省財政廳將對各省級預算單位清理結果進行核查。對核查發現的漏報瞞報、清理不到位等問題,予以通報批評,并督促整改。
三、其他要求
(一)各級財政部門應嚴格按照《通知》和《轉發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粵財采購〔2019〕2號)的要求,提高認識,認真組織做好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清理和取締工作,并及時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在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應接受社會監督工作,可通過不同方式鼓勵任何單位及個人對違規設置的各類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的情況進行監督。財政部的舉報郵箱:mofhkx@126.com。省財政廳的舉報郵箱:czt_cgjgc@gd.gov.cn。
(二)請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認真做好匯總本地區清理情況工作,于2021年3月31日前將清理情況報送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
廣東省財政廳
2021年2月10日
(聯系人及電話:陳健都,020-8318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