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梅州市梅縣區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次
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梅縣區人民政府:
經你區人民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梅州市梅縣區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審查報告》(梅市自然資梅縣(管制)報字〔2025〕8號)及農用地轉用方案收悉。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上報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同意你區將梅縣區人民政府屬下的國有農用地0.7918公頃(園地0.4156公頃,林地0.1575公頃,草地0.2147公頃,其他農用地0.0040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上述土地(合計0.7918公頃)經完善相關手續后依照規劃安排作為梅縣區城鄉建設用地。
二、該批次用地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安排為城鎮建設用地,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的規劃安排相符;同時,供地方式、供地規模、供地標準等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你區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公告,保障相關土地權利人的知情權。
五、具體項目供地情況須按規定報備。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