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市府征〔2025〕41號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梅州市梅縣區丙村鎮股份經濟聯合總社、丙村鎮溪聯股份經濟聯合社;雁洋鎮文社股份經濟聯合社、雁洋鎮對坑村長聯股份經濟合作社、雁洋鎮雁下村河唇股份經濟合作社的集體土地?,F將擬征收土地情況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用于水利基礎設施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梅州市梅縣區丙村鎮溪聯村,雁洋鎮對坑村、雁下村。[詳見韓江干流治理工程(梅縣段)征地預公告附圖,測繪編號:HJGLMX-01、HJGLMX-02、HJGLMX-03]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0.6285公頃(9.4275畝)。
四、公告期限: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9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0月10日,梅縣區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六、其他事項: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于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附件:韓江干流治理工程(梅縣段)征地預公告附圖(測繪編號:HJGLMX-01、HJGLMX-02、HJGLMX-03)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