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市人民政府決定征收梅縣區南口鎮錦雞村段上、上吳、何屋、光裕圍、新屋、石角、上灶、下灶經濟合作社,錦雞經濟聯合社;雙橋村黃竹甲一、黃竹甲二、榕樹下、三樓、樓下曾屋、曾屋新屋、七槓樓、高湖塘、贊司第、谷衣堂經濟合作社,雙橋經濟聯合社;瑤燕村中心屋、下屋、棕旗、凹下葉屋經濟合作社,瑤燕經濟聯合社,蕉坑經濟聯合社;東坑村新塘尾、水尾、三棟、井下排、柚樹坪、東尾、老屋、福成經濟合作社;南口鎮經濟聯合總社的部分集體土地,合計10.9443公頃。同時將梅縣區人民政府位于梅縣區南口鎮錦雞村、雙橋村地段的0.0513公頃國有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現將經依法批準的征地信息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批準用途:新建梅州至龍川鐵路項目(梅縣區段)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梅縣區南口鎮錦雞村、雙橋村、瑤燕村、蕉坑村、東坑村。[四至范圍詳見新建梅州至龍川鐵路項目(梅縣區段)用地勘測定界圖MLTL01、MLTL02]
三、被征收(收回)地類及面積:梅縣區南口鎮錦雞村段上、上吳、何屋、光裕圍、新屋、石角、上灶、下灶經濟合作社,錦雞經濟聯合社;雙橋村黃竹甲一、黃竹甲二、榕樹下、三樓、樓下曾屋、曾屋新屋、七槓樓、高湖塘、贊司第、谷衣堂經濟合作社,雙橋經濟聯合社;瑤燕村中心屋、下屋、棕旗、凹下葉屋經濟合作社,瑤燕經濟聯合社,蕉坑經濟聯合社;東坑村新塘尾、水尾、三棟、井下排、柚樹坪、東尾、老屋、福成經濟合作社;南口鎮經濟聯合總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10.1364公頃(耕地5.5420公頃、園地0.3808公頃、林地2.9666公頃、養殖水面0.8945公頃、其他農用地0.3525公頃)、建設用地0.7831公頃、未利用地0.0248公頃。梅縣區南口鎮地段的梅縣區人民政府屬下國有農用地0.0513公頃(耕地0.0462公頃、其他農用地0.0051公頃)。上述土地合計10.9956公頃。
四、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按照《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梅縣區府公〔2020〕36號)公告的征收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執行。
五、征地補償及支付對象:征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村集體,農民農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費用支付給所有權人。征地補償費用在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付清。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委)〔2021〕21號文用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1月12日起至2022年1月26日止(共15天)。
特此公告。
附件:
1.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2〕1號 ).pdf
2.《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新建梅州至龍川鐵路項目(梅州段)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委)〔2021〕21號).pdf
3.新建梅州至龍川鐵路項目(梅縣區段)用地勘測定界圖MLTL01、MLTL02.pdf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