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市場進入新一輪整頓期。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依法依規加強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投資和建設管理的通知》(發改投資規〔2019〕1098號)(下稱《通知》),而就在同一天,由國務院頒布的《政府投資條例》也開始正式實施,二者如何銜接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通知》是投資條例的配套文件,重點是解決PPP適用政府投資條例的問題。”大岳咨詢公司董事長金永祥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通知》要求,PPP項目要嚴格執行《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依法依規履行“審批、核準、備案”程序。具體來說,包括采取政府資本金注入方式的PPP項目,按照《政府投資條例》規定,實行審批制;列入《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企業投資項目,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規定,實行核準制;對于實行備案制的企業投資項目,擬采用PPP模式的,要嚴格論證項目可行性和PPP模式必要性。
“2017年以來的‘整改、規范’不僅限制了民營企業也限制了國有企業,一定程度上打擊了地方政府、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參與PPP的積極性。”金永祥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期待未來政府減少對PPP的管理,讓市場機制在PPP發展過程中發揮關鍵作用。
納入統一平臺管理
《政府投資條例》雖然強調了發揮政府投資資金的引導和帶動作用,鼓勵社會資金投資,但對PPP模式如何執行并沒有做詳細說明,而此次《通知》讓PPP項目的各參與方有了更為明確的參考標準,將“嚴監管”的理念在PPP領域做了全面的闡述。
“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規避、替代PPP項目納入在線平臺統一管理。”《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除涉密項目外,所有PPP項目須使用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下稱“在線平臺”)生成的項目代碼辦理各項審批手續。
來自財政部PPP中心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末,管理庫累計項目9000個,投資額13.6萬億元。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PPP項目可行性論證,合理確定項目主要內容和投資規模”的要求,所有擬采用PPP模式的項目,均要開展可行性論證。
如何開展可行性論證?《通知》顯示,PPP項目可行性論證既要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規劃要求、技術和經濟可行性、環境影響、投融資方案、資源綜合利用及是否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質量等方面,對項目可行性進行充分分析和論證,也要從政府投資必要性、政府投資方式比選、項目全生命周期成本、運營效率、風險管理及是否有利于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等方面,對項目是否適宜采用PPP進行分析和論證。
對此,PPP專家、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此次通知對于民間資本如何參與PPP給出了更明確的方向,不是進行了限制,而是融資能力不足無法勝任者將直接淘汰出局。正如《通知》所強調的那樣,通過實施方案審核的PPP項目,公開招標遴選社會資本時不得排斥、限制民間資本。
《通知》強調,各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必須滿足國務院規定的最低比例要求,防止過度舉債融資。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規定,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由25%調整為20%,港口、沿海及內河航運、機場項目由30%調整為25%,鐵路、公路項目由25%調整為20%。
發改委對項目資本金制度高度重視,并于近日展開了專題調研。6月6日,國家發改委召開座談會,聽取有關方面對完善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改進項目資本金管理、更好發揮項目資本金作用的意見建議。6月24日,國家發改委投資司赴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專題調研,聽取對完善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意見建議。
鼓勵PPP能進能出
近些年,政府對付費模式PPP項目的管控越來越嚴。記者從財政部PPP中心官網獲悉,按照PPP項目庫“能進能出”原則,2019年5月各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同意的地方主動退出管理庫項目共72個,它們不再采用PPP模式。
2019年3月8日,財政部公布了《關于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首次明確了規范PPP項目的六大(公益性項目需按規定履行論證程序;社會資本與政府分工明確;建立付費機制;足額繳納資本金;政府簽約主體;納入全國PPP項目庫)條件。
對新上政府付費項目,《意見》還要求應符合以下“審慎要求”。即:財政支出責任占比超過5%的地區,不得新上政府付費項目;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性方式選擇社會資本方;嚴格控制項目投資、建設、運營成本,加強跟蹤審計。
“新上政府付費項目使用者付費比例低于10%的,不予入庫。”財政系統一位專家告訴記者,此次《意見》重申了堅持PPP項目支出10%的紅線,還建立PPP項目支出責任預警機制,對財政支出責任占比超過7%的地區進行風險提示,對超過10%的地區嚴禁新項目入庫。
根據財政部PPP中心數據,截至今年1月底,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管理庫入庫項目8734個,入庫項目金額20.6萬億元。記者了解到,在過去4年時間里PPP項目數量從零飆升至7000多個,投資額11萬億元,各地借PPP變相舉債也隨之爆發,增加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為遏制隱性債務,財政部掀起了一場集中清理PPP項目的“風暴”,對不符合規范的PPP項目進行集中清退。清理結果顯示,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末,累計清理管理庫項目1160個,累計清減投資額1.2萬億元,力度驚人。“這是規范PPP項目發展的一次重大舉措。”薛濤說。
據悉,被清退的PPP項目投資額前三位是交通運輸、市政工程、城鎮綜合開發,分別為3568億元、3505億元、1187億元,合計占退庫投資額總數的67.6%。
除1.2萬億元PPP項目被清理出庫外,記者還了解到,財政部還要求有關省對投資4818億元的89個存在瑕疵的PPP項目,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也要清理出庫。“對無法繼續采用PPP的項目,應當終止或采取其他方式繼續推進”。上述財政系統的專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