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東陰雨連綿,預計4月1日起我省仍將有多輪降雨過程,清明期間有大范圍降雨。
根據《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條例》,綜合考慮氣象、水文、水利等各方面因素,省防總決定,全省于3月31日進入2020年汛期。3月以來,我省出現2次強降雨過程,平均累計降雨量119.4毫米,較歷史同期(96.9毫米)偏多23%。
特別是26日-28日的強降雨、強對流過程,粵北、珠江三角洲和粵西部分市縣出現了大雨到暴雨,其中肇慶、韶關、清遠和陽江出現了局地大暴雨。賀江、綏江上游及連江支流6個水文站出現超警洪水。
廣東將會進入2020年汛期!
1、嚴格落實防汛責任。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堅持防疫與防汛兩手抓兩不誤,嚴格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防旱防風工作責任制。汛期地方黨政主要領導不得同時離開所轄區域,嚴格執行“縣領導聯系鎮、鎮領導聯系村、村干部聯系戶”制度,落實水利工程、地質災害隱患點、內澇黑點、山洪災害危險區域防汛責任人,落實村(居)的人員轉移對接責任。
2、全面進入防汛狀態。各地各有關部門、工程管理單位、鄉鎮(街道)要嚴格落實汛期24小時帶班和值班制度。自然資源、住建、水利、交通、電力、通信、能源等工程管理單位要在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強化各類工程管理,加強汛期安全巡查,及時消除風險隱患。水庫、水電站要嚴格執行汛期調度運用計劃。
3、強化應急處置。各有關單位和隊伍要分別做好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有關物資、隊伍的準備和預置工作,加強應急搶險和救援演練。如遇突發險情、災情,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迅速行動,有效處置,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4、強化監測預報預警。氣象、水文、海洋、自然資源等部門要密切監視天氣變化,及時發布災害預警,要在增強預測預報準確性和時效性的基礎上,做好相關成果通俗化、直觀化的解讀。各級防汛防旱防風指揮機構要加強會商研判,強化災害應對協作聯動,及時研判風險,針對性部署防御措施。
5、做好清明節期間強降雨防范。清明期間,我省有大范圍降雨過程。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研判,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統籌做好清明節期間的疫情防控和強降雨引發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質災害、城鄉積澇等安全防范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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