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縣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63號)
根據《地方組織法》有關規定,經梅縣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于2016年4月7日審議決定:接受邱忠強同志辭去梅縣區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并報梅縣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特此公告
梅縣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