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顏永寧于2016年11月12日去世,其梅州市梅縣區程江鎮溝湖路恒盛花園A1-A3棟05號復式店及5號雜間、粵房地權證梅縣字第1120112592號、梅府國用(2010)第7574號中的財產50%份額系其遺產。根據申請人提交相關材料確認王改珍、顏俊萍、畢瑞麗、顏旭、顏冰為法定繼承人。根據上述法定繼承人提交的詢問表、具結書等確認該遺產由顏俊萍繼承,現顏俊萍向我局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上述不動產轉移記。
根據《不動產操作規范》(試行)第1.8.6.5條規定,現對擬登記的不動產登記事項進行公示。如對該申請有異議者,請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2026年3月3日之前)將有關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局不動產登記中心,據以復核。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予以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梅州市梅縣區府前大道文體中心四樓不動產登記中心
聯系電話: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縣區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