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縣區府辦函〔2024〕40號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梅州市梅縣區“6·16”特大洪災善后
救助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關鎮人民政府,區有關單位:
現將《梅州市梅縣區“6·16”特大洪災善后救助保障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民政和人社局反映(聯系人:溫茹,聯系電話:2589230)。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21日
梅州市梅縣區“6·16”特大洪災
善后救助保障工作方案
為高效、有序開展本次“6·16”特大洪災善后救助保障工作,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我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力服務我區經濟社會穩定大局,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原則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市、區工作部署要求,堅持把保障受災區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擺在首位,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效發揮村(居)、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充分鏈接社會資源,發揮信息聯動、資源聯動的高效聯動效應,形成功能齊全、反應靈敏、協同有序、運轉高效的處置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本次“6·16”特大洪災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二、組織架構
組
長:陳春妮
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陳紀珠
區民政和人社局局長
溫育泉
區財政局局長
李華新
區醫療保障局局長
廖勁松
區衛生健康局局長
古
毅
松源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付國棟
松口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古志文
桃堯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余喜林
白渡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成
員:盧敏軍
區民政和人社局副局長
賴廣東
區民政和人社局副局長
熊
栗
區民政和人社局副局長
楊秀霞
區民政和人社局黨組成員
朱慶峰
區民政和人社局黨組成員
譚江文
區民政和人社局黨組成員
謝春聞
松源鎮黨委副書記
王東云
松口鎮副鎮長
張宇峰
桃堯鎮黨委委員
葉
薇
白渡鎮副鎮長
善后救助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和人社局,辦公室主任由陳紀珠同志兼任,負責善后救助保障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督辦、落實等工作。各成員單位之間應加強工作協調,形成合力,落細落實各項工作。建立每日一報工作機制。
三、具體措施
開展急難型臨時救助
1.明確救助范圍。受區域性強降雨、上游地區特大暴雨和泄洪影響,松源、桃堯、白渡、松口鎮等鄉鎮受災嚴重,群眾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個人。
2.明確救助標準。急難型臨時救助標準為人均不低于2個月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對本次洪災相關鎮摸排的符合急難型臨時救助的對象,按照1800元/人的標準進行臨時救助。
3.明確救助程序
(1)開展人員排查
相關鎮負責聯系在本次洪災事件中受傷較重或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等人員,了解受傷及救治情況,核實急難型臨時救助申請條件符合情況。
(2)協助進行申請
確定急難型臨時救助人員,由相關鎮作為代理方,代為提交材料申請急難型臨時救助。對于暫時無法提供申請材料的開展先行救助,由區民政和人社局發放急難型臨時救助金。
(3)盡快發放資金
明確每位符合條件人員急難型臨時救助標準,完成資金發放,確保符合條件人員能第一時間享受臨時救助,積極落實黨和政府關心關愛。
(4)落實后續保障
持續開展相關鎮“6·16”特大洪災受災人員排查,核實新發現受災人員急難型臨時救助申領資格,做好協助申請工作,并對后續仍存在生活困難的,指引申請相關社會救助或專項救助。
(二)開展慈善幫扶
1.發布社會募捐倡議書。發動社會各界向遭受洪水災害的相關鎮進行慈善救助。
2.積極對接社會各界力量,捐贈糧油果蔬等物資支援相關鎮。
3.加強與相關鎮對接,做好受災人員摸排,做到情況明底數清。高效及時落實各項慈善救助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認識,統籌調度好轄區內各種資源,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認真履行善后救助保障工作。
(二)完善工作機制,做好各項工作。各單位要不折不扣落實省、市、區工作部署要求,全力配合民政部門抓緊抓實受災區群眾關愛服務各項工作措施,織密織牢特殊困難群體兜底保障網絡。
(三)加強協調聯動,推動措施落實。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完善聯動機制,形成合力。要持續跟蹤服務成效,構建受災區群眾關愛服務保障工作良性閉環格局。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股
2024年6月2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