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縣人民政府
關于實施梅花山西片區第二期規劃建設的
通告
梅府通[2011]1號
為完善我縣城市功能,進一步提升我縣城市品位,建設宜居宜業梅縣新城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梅縣西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縣政府決定在實施梅花山西片區第一期(梅府通〔2010〕8號)規劃建設的基礎上,繼續實施梅花山西片區第二期規劃建設。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程規劃用地范圍
以205國道起,經梅縣人民醫院規劃用地東面24米道路——公園北路——山水城大道——劍英大道——西環高速公路,繞回至205國道起點。
二、工程建設的主要項目
建設環境優美、舒適宜人的住宅小區及配套公共設施(如小學、幼兒園、市場、公廁、垃圾中轉站等),城市市政道路、用地范圍內的其他小區道路和基礎配套設施(如給水、排水、供電、通信、管道天然氣等)。
三、政府將對工程規劃紅線范圍內的國有土地、集體土地和單位、個人的建(構)筑物、附屬設施依法進行征收、收回和拆遷補償。具體征收補償辦法由縣政府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另行制定。
四、本通告發布后,在工程規劃紅線范圍內搶搭、搶建、搶裝修的建(構)筑物及搶栽、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一律不予補償。
五、違反本通告第四條規定的,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將依法查處。對不聽勸阻或妨礙政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將依法從重處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