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梅府公〔2013〕3號
經國務院同意,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2013]153號文)批準,梅縣人民政府將屬于梅西鎮均田、龍虎、宜塘、石篆、白面村和龍虎居委的集體土地合計955.6035畝,征收作為濟南至廣州國家高速公路平遠(贛粵界)至興寧段建設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現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以濟南至廣州國家高速公路平遠(贛粵界)至興寧段建設紅線范圍為準。
二、被征收土地房屋拆遷各項補償標準,按梅縣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梅府[2013]2、4號文件執行。被征收單位和個人凡搶種的農作物和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三、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房屋所有權人務必配合好征地拆遷工作組做好征收土地、房屋拆遷的各項補償登記工作。
四、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房屋所有權人不配合征地拆遷工作組辦理征收補償登記的,將視為其自動放棄應有的權益,并由征地單位處理。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房屋所有權人在征收單位付清征收各項補償款之日起15日內,自行處理被征收土地上的農作物及其附著物,并交出被征收土地和房屋,逾期未處理的,視作廢棄物,由征收實施單位予以清理。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及房屋所有權人對征收補償如有不同意見,自公告之日起10日內,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為單位,用書面形式送達梅西國土資源所。
特此公告
梅縣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