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府公〔2014〕1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粵國土資(建字)[2012]399號文)批準,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將征收位于白渡鎮羅寨村的集體土地合計466.6畝用于工業發展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及四址:詳見征收土地紅線圖。
二、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按梅縣區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白渡鎮(工業經濟發展區)建設項目征收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辦法(梅縣區府[2013]24號)執行。
三、征收土地四址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須于2014年3月8日前帶上土地權屬有關證件到梅縣國土資源局白渡國土資源所辦理土地征收補償登記,凡搶種的農作物和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四、被征收的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收補償登記的將視為放棄有關權益和同意征地單位進行處理。
五、被征收的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征收單位付清各項補償款之日起15日內,須自行處理被征收土地上的農作物及其附著物并交付被征收土地,逾期未進行處理的視作廢棄物,由征收實施單位予以清理。
六、被征收的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對征地補償如有不同意見,可自公告之日起10日內,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為單位,用書面形式向白渡國土資源所提出。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
2014 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