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政數局〔2020〕7號
梅縣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慰問制度
為進一步落實以人為本原則,體現組織的關心和溫暖,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如下慰問制度:
一、慰問范圍:政數局(含下屬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退休人員、政數局工作人員(勞務派遣)、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員。
二、慰問對象及標準:
(一)政數局(含下屬各事業單位)編制人員:
1、本人住院由政數局工會組織慰問,標準每次1000元;
2、本人的配偶、父母(包含家公、家婆、岳父、岳母)、子女住院慰問由政數局組織慰問,每次500元。住院慰問原則上一般一年不超過2次。
3、本人的配偶、父母(包含家公、家婆、岳父、岳母)、子女逝世由政數局組織慰問,標準500元、花圈一個。
(二)政數局(含下屬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1、本人住院由政數局組織慰問,每次500元。住院慰問原則上一般一年不超過2次。逝世由單位派人吊唁,慰問標準1000元、花圈一個。
2、本人的配偶、父母(包含家公、家婆、岳父、岳母)、子女逝世由政數局組織慰問,標準500元、花圈一個。
(三)政數局(派遣人員):
1、本人住院慰問由政數局組織慰問,每次500元。
2、本人的配偶、父母(包含家公、家婆、岳父、岳母)、子女住院慰問由政數局組織慰問,每次200元。住院慰問原則上一般一年不超過2次。
2、配偶、父母(包含家公、家婆、岳父、岳母)、子女逝世由政數局組織慰問,標準500元、花圈一個。
(四)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
1、本人住院慰問由政數局組織慰問,每次300元。
2、配偶、父母、子女逝世由政數局組織慰問,標準300元、花圈一個。
三、慰問安排。政數局(含下屬事業單位)全體干部職工或知情人,應第一時間向股室(中心)負責人反映慰問對象情況;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由窗口負責人向政務服務中心負責人反映慰問對象情況。負責人及時報告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安排慰問。
四、如突發事故或遇特殊情況,由領導現場商議決定。
五、本制度由政數局負責解釋,從公布之日起施行。
梅州市梅縣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