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黃文輝
辦公地址:梅州市梅縣區憲梓南路13號區委區政府大院后樓3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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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全區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發展改革領域有關規章草案。提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結構優化、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任務以及相關政策建議。負責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的評估督導工作。
(二)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政策建議。研究分析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擬訂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擬訂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財政、金融和土地政策。
(三)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市場經濟制度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四)協調推進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政策措施意見。牽頭實施“一帶一路”建設。負責全口徑外債管理。組織擬訂全區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
(五)負責全區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提出政策措施意見,牽頭編制區級政府年度投資計劃。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按權限審批、核準、備案重大項目。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負責區重點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編制區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并協調實施。負責重大項目的評估督導工作。
(六)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區域發展重大問題。負責規劃和統籌協調各類重大區域發展平臺。協調推進全區區域合作與對口幫扶工作。推進落實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編制并推動實施區新型城鎮化規劃。承擔跨縣(區)區域合作相關工作。
(七)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并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實施重大產業工程。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分析研判消費變動趨勢,組織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牽頭擬訂并協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負責全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擬訂重要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八)負責重大基礎設施的綜合協調。統籌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擬訂、審核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規劃。協調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推動能源結構調整,開展能源合作。統籌協調綜合交通發展有關重大問題。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建議,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措施建議。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重大問題。
(十)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完善社會保障等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意見,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并協調組織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參與軍民融合有關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糧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和物資儲備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品種目錄的建議。負責區級儲備糧、儲備物資的行政管理,組織實施儲備糧、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十四)統籌推進落實糧食安全政府責任制和相關考核工作。監測區內外糧食和儲備物資供求變化并預測預警,承擔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指導監督糧食行業和物資儲備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和儲備政策落實情況以及糧食流通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等環節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財政投資項目。
(十六)負責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發展和運行調節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能源預測預警。推進能源市場建設。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裝備產業發展,組織協調能源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建設。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配合做好石油儲備相關工作。
(十七)負責全社會節能工作,擬訂節能專項規劃和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提出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組織實施節能監察。推進能源清潔高效利用。
(十八)指導監督能源安全保障,參與能源應急保障工作。負責主管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和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除外)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和電力運行安全監管。負責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統計分析。負責對電力設施的規劃、建設、保護等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依法制止和查處危害電力設施的行為。
(十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梅州市梅縣區發展和改革局設下列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股、投資與重點項目股、規劃綜合股、產業綜合股、糧食和物資儲備股、價格與國防協調管理股、法規與信用股、能源管理股、國防動員股、人防股、區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營商環境建設股。
梅州市梅縣區發展和改革局設下列下屬事業單位:區節能中心、區鐵路建設服務中心、區價格認定成本調查監測中心、區人防工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