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城鎮供水價格管理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粵發改規〔2022〕5號)等文件規定,梅縣區發展和改革局決定召開梅州市科營自來水有限公司(石扇鎮)自來水供水價格調整方案聽證會。聽證會參加人已通過自愿報名、隨機抽取方式產生,各項工作已準備就緒,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舉行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
地點:梅縣區石扇鎮人民政府二樓會議室
二、成本監審結論
根據《關于梅州市科營自來水有限公司石扇鎮范圍內自來水供水成本的成本監審報告》,反映企業真實運營成本的結論是:梅州市科營自來水有限公司核定供水量為144391.2立方米,不沖減政府補助金額,供水定價總成本為377831.77元,單位供水成本為2.62元/立方米。
三、供水價格調整方案要點
擬定調整后的自來水供水價格標準和調整步驟為:
(一)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為1.85元/ m3;非居民用水價格為1.9元/ m3。
(二)水價調整分兩步實施。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用水第一步調整價格從2024年XX月XX日(抄見水量)起執行;第二步自來水價格調整時間延后1年執行,即2025年XX月XX日(抄見水量)起執行。具體詳見下表:
單位:元/m3
用水類別 | 現行價格 | 第一步調整 | 第二步調整 | 擬調整后價格 |
基本 水價 | 提價額 | 合計 | 基本 水價 | 提價額 | 合計 |
居民生活 用水 | 1.3 | 1.3 | 0.25 | 1.55 | 1.55 | 0.3 | 1.85 | 1.85 |
非居民 用水 | / | 1.6 | 1.9 | 1.9 |
說 明: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用水價格分兩步調整到位(第二步1年后執行),開始執行的時間以正式發文為準。
四、聽證會參加人和主持人
(一)消費者
章亦文 學校代表
黃永強 衛生院代表
范院福 農貿市場代表
肖 會 居民代表
肖念文 村民代表
鄭永高 村民代表
鄧 明 村民代表
高雄輝 村民代表
彭中寶 商戶代表
張偉友 商戶代表
肖巧紅 石扇鎮人大代表
(二)經營者
鐘詩凱 梅州市科營自來水有限公司代表
(三)主持人
黎奇新 梅縣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縣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