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3年10月上旬至2024年1月上旬,市委第一巡察組對我局黨委開展了巡察,2024年3月29日反饋了巡察工作情況。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集中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加強工作領導,詳細制訂整改方案
分局黨委在收到反饋意見后立即召開巡察整改工作動員部署大會,提高全警認識,統一思想。并于動員部署大會后迅速召開黨委會議,召集各部門、各派出所“一把手”進行傳達學習、分析研究部署,同時成立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區長、區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其他黨委委員為成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合力抓好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工室,由分局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抽調各相關部門骨干力量為辦公室成員。負責統籌協調、跟蹤調度、督查指導等工作,并對巡察反饋問題進行了梳理歸類,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列出清單,明確了牽頭單位、責任單位、整改時限、跟進領導、跟進督導人員和聯系人,確保按照時限完成整改工作任務。
二、聚焦反饋意見,全面落實整改見效
第一方面問題: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履行公安職責使命不夠到位
(一)貫徹落實“第一議題”制度不到位。
1.對“2020年1月至2023年11月,未落實‘第一議題’制度的會議有53場”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執行“第一議題”制度的通知》,明確“第一議題”的主要內容、程序步驟和組織領導。
二是每月印發《全區公安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要點》,組織黨員線上線下學習,確保各黨支部在學習內容、時間、人員的統一。
(二)統籌加強公安基層建設,推進警力下沉存在差距。
2.對“未按要求落實輪崗制度。全區20個派出所,有10名所長或教導員任職超過5年未輪崗”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摸清底數。對分局符合交流輪崗條件人員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并形成名單。
二是加強溝通匯報。經與區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積極匯報溝通,已調整在同一派出所任職滿5年的派出所正職10人。
3.對“職數空缺時間遠超半年標準”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基本完成。
整改過程:
2024年以來,對職數空缺遠程半年標準的派出所新任命派出所所長2名、教導員6名。
4.對“基層派出所警力不足”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安排機關民警及2022年至2024年新招錄的年輕民警充實到基層派出所。目前基層派出所民警數已達上級公安機關有關規定要求。
5.對“基層所基礎設施建設較差”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一是目前所有刑事案件均已實現“辦案流程網上操作、電子卷宗網上傳送”。
二是積極對接區政府、區發改局和區財政局等涉及項目建設的主要部門,目前已完成了有關派出所的工程概算、工程預算審核等工作。
6.對“未完成歷史戶籍檔案電子化建設”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長期堅持。
整改過程:
目前已安排專職人員開展戶籍檔案電子化管理應用工作,工作進度正有序推進中。
(三)對“命案追逃不力”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堅持“主動追逃”理念,全面開展追逃攻堅戰,至2024年9月,抓獲網上在逃人員74名,同比上升58.9%。
(四)對“深化法治公安建設有待加強”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優化考評辦法。印發《梅縣區分局2024年度執法考評辦法》,全面提升辦案質量。
二是常態開展執法培訓。適時舉辦專項督查、專題培訓班、跟班學習、集中學習、送教下鄉等活動,提升民警的偵查思維、證據意識。
9.對“案件久拖不決”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基本完成。
整改過程:
組織相關辦案部門民警集中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并強調辦案紀律。按照分局黨委關于行政案件快辦快結要求執行到位,保證辦案流程合法合規。
10.對“接處警、受立案程序不規范”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在完善考評辦法和執法監督的基礎上,印發《梅縣區公安機關接處警工作考評實施細則(執勤類)》,全面落實帶班領導責任負責制和處警民警主體責任制,共同做好接處警的全流程工作,確保警情質量有保障。
(五)深化綜合治理,助力“平安梅州”建設存在差距。
11.對“聚眾賭博犯罪打擊不力”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強化打擊整治。集中梳理近年來流動賭場警情、發案情況,緊盯群眾反映強烈的季節性、聚集性賭博問題,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加大涉賭違法犯罪打擊力度。至2024年9月,分局共查處22宗涉賭案件,破案22宗,刑拘46人,逮捕13人,起訴25人。
二是強化宣傳防范。重點巡邏清查農村喪事孝堂等場所并同步開展禁賭普法宣傳,廣泛凝聚全民拒賭、反賭社會共識。
12.對“打擊新型網絡犯罪效果不理想”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強化統籌部署。召開全區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推進會和打擊治理涉詐資金取現工作座談會,總結前期工作,分析當前形勢,部署今年打擊治理工作。
二是強化反詐宣防。積極探索防范電信網絡詐騙新思路、新方法,與企事業單位和廣大群眾共筑反詐“防火墻”,共建平安梅縣,年內共開展反詐宣傳活動391場次。
三是加強涉詐人員管控。對梅縣籍涉詐前科人員法院判決人員進行列入法定不準出境報備管控。
四是強化偵查打擊。截至2024年9月,分局共立電詐及關聯犯罪案件268宗,同比下降44.86%,破案220宗,刑拘133人,凍結涉詐銀行賬戶14個,凍結涉案資金300余萬元,辦理返還資金200萬余元。
13.對“公安機關特種行業管理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召開梅縣區加強旅宿場所治安管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暨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以及加強公寓出租屋等住宿場所治安管理暨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轄區旅宿場所治安管理和旅宿場所切實依法依規經營工作進行再強調、再部署、再推進,督促落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規定,確保旅宿場所依法經營、健康發展。
二是加大監管力度。對全區在營旅館業逐一排查,查實轄區內旅館對外經營名稱、工商注冊名稱、經營地址、法人代表、實際經營者、治安負責人姓名、電話、客房數、床位數、錄入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等基本情況,并逐一建檔管理,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引導全區民宿經營者向鄉鎮、街道申請登記許可,要求未經登記民宿自動下架平臺上的訂房信息,停止經營,對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的有關民宿依法進行查處。
(六)對意識形態工作不夠重視。
14.對“2020年以來全局及各部門工作總結、民主生活會材料均未總結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召開全區公安機關意識形態工作專題會議,重溫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論述,并要求全警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工作要求。
二是定期派員參加區委意識形態工作聯席會議和召集分局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部門對我區涉意識形態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做出工作部署。
15.對“未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未組織開展多部門聯合應對輿情應急演練”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并要求各黨支部結合“三會一課”加強傳達學習。
二是分別組織分局各部門、各派出所參加全市公安機關輿情應對處置工作培訓和全區公安機關輿情業務專項培訓,進一步提升廣大民警、輔警輿情意識及應對處置涉警輿情水平,掌握有效應對日益復雜局面的技能方法。
三是健全完善輿情處置相關工作機制,并組織開展多部門聯合應對輿情應急演練。
16.對“宣傳輿論陣地建設、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力度不夠”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新制定印發《梅縣區公安機關新聞宣傳和內部宣傳工作規定》,嚴格落實信息發布“三審三校”制度,加強對公安信息內網、平安梅縣微信公眾號等內外宣媒介的審核把關。
二是組織開展黨建設施排查,重點排查涉及國家領導人對公安工作和黨建工作的要求表述是否規范準確完整、語序正確,宣傳口號是否符合時代要求、是否規范準確完善,黨建工作上墻是否規范等。
三是充分利用公安宣傳陣地,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報道。推出反映公安機關嚴打突出違法犯罪、強化社會防控、先進典型等方面宣傳報道,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同時組織民警深入轄區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傳遞社會正能量,不斷提高轄區居民文明素質,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二方面問題:落實從嚴管黨治警主體責任不夠到位
(一)全面從嚴治黨有短板。
17.對“未按要求每半年召開一次全面從嚴治黨專題會議。2020年以來僅召開1次全面從嚴治黨治警專題會議”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召開2024年黨風廉政建設暨從嚴管黨治警會議,加強存在問題研判,要求全區公安機關要壓緊壓實責任、突出學習教育、嚴格監督管理、嚴肅執紀問責,確保進一步扎牢從嚴管黨治警的制度籠子,真正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進一步堵塞制度漏洞。
二是在分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切實履行從嚴管黨治警主體責任。
18.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有較大差距”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匯編近年來因違法違紀被查處的梅縣區分局民警典型案例,下發各黨支部組織民輔警、職工學習,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持續強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是每月定期下發警示教育學習內容和及時通報相關警示案例,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進一步深化以案為鑒、以案促改效果,使鐵的紀律轉化為全警的日常自覺。
三是組織民警觀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導干部職工堅定信念,真正做到學紀、知紀、明紀、守紀,營造風清氣正、廉潔自律的良好氛圍。
19.對“未落實警誡談話制度”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在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廣東省各級黨組織一把手開展黨內談話實施辦法》,進一步提高對《條例》《辦法》的認識和貫徹落實。
二是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對受到黨紀處分和政務處分的有關同志分別開展警誡談話。
(二)看守所存在監督管理漏洞。
20.對“違規授權”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況: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看守所召開專題會議,通報市委巡察組到梅縣區看守所檢查監管工作時在現場發現問題并要求立即整改。
二是加強監督管理。圍繞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梅縣區看守所崗位違規處理暫行規定》,并由監督室針對看守所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一次現場督導檢查。同時組織看守所全體民輔警學習《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工作規范》《看守所執法細則》等看守所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警輔一對一管理。
三是開展警示教育。由分局機關紀委組織看守所開展以身邊人、身邊事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身邊存在的問題,引導看守所民輔警、職工加深對違紀、違規問題的認識。
四是在各監室門口安裝檢察官信箱和投訴信箱,用于收集在押人員投遞控告、舉報、申訴信件。
21.對“安全檢查不嚴格”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強調加強對看守所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掌握,確保羈押環境安全。并召開所務會議,再次強調“三嚴禁”要求,強化監管隊伍紀律建設。
二是加強監督管理。依托專項督查、所領導“三查六巡”和上級視頻巡查通報,及時對違反監管秩序等問題進行整改,做到規范執勤、文明執法。
三是開展警示教育。對看守所日常工作情況進行“回頭看”并開展身邊人、身邊事警示教育。
(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禁而不止。
22.對“通過掛牌超標使用辦公房”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立行立改。在接到巡察組現場反饋意見后,第一時間落實整改并按要求配備辦公用房。
二是開展紅臉出汗提醒談話。對相關人員進行紅臉出汗提醒談話,要求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嚴格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落實配備辦公用房。
三是開展全面排查。下發《關于做好領導干部個人辦公用房統計的通知》,對全局局領導、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所領導干部個人辦公用房進行重新統計。經清查統計,均符合《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規定配備辦公用房。
23.對“重復領取夜間超時補助”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加強學習。組織全警學習《中央八項規定》《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增強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
二是督促相關人員按照規定退還重復領取的補助。
(四)財務制度執行不嚴。
24.對“涉案財物管理松散”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開展執法活動財物專項審計調查工作,重點檢查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取得或控制的涉案財物、保證金、罰款以及代保管財物等的管理和處置情況,重點關注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和賬戶,以及違規處置涉案財物,損害群眾利益等突出問題,進一步促進全區公安機關執法活動財物規范管理。
二是進一步規范管理涉案財物,嚴禁辦案人員自行保管涉案財物,并做好物證出入庫登記,確保涉案財物保管規范。
第三方面問題:組織建設不夠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差距
(一)“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到位問題。
25.對“未逐項逐一表態”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重新修訂完善《中共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委員會“三重一大”議事制度》,進一步規范分局黨委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決策機制,推進民主決策,降低決策風險。
二是2024年以來,討論“三重一大”事項均能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黨委民主議事原則,做到逐項討論,黨委班子成員能夠針對各項議題充分發表意見,做到逐一表態,黨委主要負責人末位表態,并做好會議記錄,確保決策部署符合程序要求。
26.對“執行公務回避不夠嚴格”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在分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上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進一步明確工作規范和流程。
二是重新修訂完善《中共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委員會“三重一大”議事制度》并加強學習,明確凡涉及黨委成員直系親屬的工作崗位變動、調動、獎懲等,相關成員應主動回避,沒有回避的由會議主持人提醒其回避。
(二)執行機構編制管理規定不到位。
27.對“超職數配備干部23名”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通過采取交流、免職等措施進行整改,目前已完成23名“超職數配備干部”的整改工作。
(三)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
28.對“老齡化嚴重”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優化班子成員結構。2024年兩名黨委班子成員改非領導職務,一名黨委班子成員交流到上級公安機關任職,同時提拔三名較年輕的黨委班子成員,現有領導班子平均年齡較整改前明顯下降。
二是優化中層干部隊伍結構。2024年提拔一批中層副科職干部,平均年齡40.7歲。提拔一批股級干部,平均年齡37.6歲,其中提拔35周歲以下股級干部占新提拔股級干部人數40%。
29.對“干部交流制度執行不嚴格”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基本完成。
整改過程:截至目前,按照干部交流制度對擔任同一內設機構、直屬機構領導職務滿10年的人員進行了崗位調整。
(四)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夠規范。
30.對“未按資格和條件晉升職級”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對“未按資格和條件晉升職級”民警的任職文件宣布無效,同時退還違規晉升的工資待遇。
二是組織人事部門同志加強對職級晉升相關文件的學習,并要求有關部門及時報送民輔警處分情況至人事部門匯總,以便加強情況掌握。
三是對相關同志開展黨內談話,提出批評意見,強調工作紀律。
31.對“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夠規范”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加強政策文件學習。分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組織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加強對《條例》《守則》的落實,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二是規范選拔任用工作。2024年以來,分局黨委均按照規定流程召開了確定考察對象會議,開展了談話調研推薦,以及在考察前發布考察預告。
32.對“未嚴格落實公務員轉任制度”的整改進展情況。
整改狀態:已完成。
整改過程:
一是加強政策文件學習。組織學習《廣東省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要求做到對公務員轉任工作深刻理解、熟練運用,嚴格落實公務員轉任制度。
二是規范流程步驟。按照轉任資格條件和轉任“申請用編、申報方案、產生人選、考察、集體研究、審批、公示”程序要求,確保轉任程序步驟規范化,切實把牢公務員轉任關口。
三、強化督導督查,實現提升整改目標
分局黨委根據整改落實工作責任清單要求,全面抓好整改落實,加強督導檢查,促進整改落地見效,實現預期目標。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全局民警充分認識開展這次整改工作的重大意義,增強接受監督、落實整改工作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以最積極的態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實。二是強化工作督導,抓好整改落實。分局整改辦與各有關警種和派出所密切配合,對整改方案措施進行認真細致地指導檢查,嚴格按照工作方案的任務、時間和目標要求,認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實。三是加強情況通報,促進整改見效。采取“對賬銷號、跟蹤問效”,決不允許在整改上作選擇、打折扣、搞變通,決不允許搞虛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決不允許在整改上不擔當、不作為,對思想不重視、整改不到位的部門,嚴肅追究問責,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四是建立長效機制,做好上下聯動,匯聚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正能量,推動從嚴管黨治警走向嚴實硬,促進隊伍作風不斷轉變和各項事業健康發展,以實際的工作成果檢驗整改落實成效,不斷提高黨的建設和社會治理的能力與水平,為維護梅縣區社會穩定、群眾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分局整改辦反映。聯系方式:電話:6111232;郵政地址: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府前大道39號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
中共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委員會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