硼砂是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質,梅縣一商家為提升粽子口感,增加銷量,自制“毒”粽子在自己店內進行售賣。日前,梅縣警方依法查處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6月19日,梅縣區公安分局聯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梅縣區新城辦事處油坊垅巷某禽肉店進行執法檢查時,在該店鋪內現場查扣粽子和白色晶體“疑似硼砂”一批。執法人員現場調查發現該禽肉店經營者李某平沒有食品生產許可證等資質材料以及涉案食品的合格證明文件,無法保障食品安全。經檢測,粽子樣品含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硼砂,為不合格產品。7月14日,梅縣區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偵查,迫于公安機關嚴打壓力,7月23日, 犯罪嫌疑人李某平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經審,犯罪嫌疑人李某平如實供述了,其于2023年5月中下旬,為牟取非法利益,提高堿水粽的口感,在明知硼砂屬于有毒有害物質的情況下,違規向粽子制作材料糯米中添加硼砂,制作好后在自己經營的禽肉店內售賣給來往顧客。其一共生產、銷售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硼砂的粽子共計約800個,非法獲利約1500 元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平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