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據
二、責任主體、公開時限、方式和監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基本目錄
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據
1.《中共中央關于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
4.《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
5.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5月印發《關于認真做好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宣傳貫徹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19〕115號)》;
6.《廣東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級部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9〕142號)。
二、責任主體、公開時限、方式和監督渠道
(一)責任主體:梅州市梅縣區供銷合作聯社
(二)公開時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的公開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公開方式:梅州市梅縣區供銷合作聯社(http://www.pos111.cn/mzmxgxs/gkmlpt/index)
(四)監督渠道:通過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交流平臺(http://www.pos111.cn/hdjlpt)、電話(0753-2232717)監督
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基本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