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粵價[2007]186號文 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粵價〔2007〕186號)仍現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