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行為,激活農村土地要素,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促進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的意見》(廳字〔2022〕34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方案》(自然資辦函〔2023〕364號)、《梅州市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任務書》等文件精神,引導和規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使用管理和閑置土地調查、認定和處置行為,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梅縣區實際,起草了《梅縣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試行)》《梅縣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梅縣區入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閑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辦法(試行)》。現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提出意見和建議,意見征集截止時間至2024年5月30日止。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1.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到:gt2586758@163.com ;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梅縣區程江鎮府前大道41號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梅縣分局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股(郵編:514700 聯系電話:0753-2586758)
特此公告
附件:
1.起草說明;
2.《梅縣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3.《梅縣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4.《梅縣區入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閑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梅縣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