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梅縣區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確保土地征收工作的順利實施和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和《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粵自然資管制〔2022〕2889號)的要求,我局起草了《梅縣區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征求意見稿)》(詳見附件),現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提出意見和建議。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2023年5月25日。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一)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至:gt2586758@163.com;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梅州市梅縣區新縣城府前大道41號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梅縣分局(郵編:514700),并在信封上注明:“梅縣區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轉用途管制股。
附件:梅縣區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征求意見稿)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梅縣分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