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遵循依法依規,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梅縣區實際,制定本標準(草案),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7個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該辦法有異議,請徑向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梅縣分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股)反映,并以書面形式說明異議的內容和事實根據。個人提出異議的,應寫明本人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系地址和聯系電話: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應寫明單位負責人、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并加蓋公章,以便聯系。
公示網站: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網
公示時限: 2021 年3月30日至4月8日(7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傳真號碼: 2586758
郵寄地址:梅州市梅縣區府前大道41號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梅縣分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股
《梅州市梅縣區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起草說明.pdf
關于梅州市梅縣區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的征求意見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