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粵府令第288號)、《梅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梅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通知》(梅市府〔2023〕10號)等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24年6月12日發布了《關于〈梅縣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試行)〉〈梅縣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梅縣區入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閑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辦法(試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征詢公眾意見的公告》公開征求社會各方意見。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告期滿,未收到相關意見和建議。
特此公告。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梅縣分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