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據悉《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試行期至2022年4月8日止,事關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利益,請問我省擇業期政策目前是否仍然有效?如在修訂中,何時會公布新方案的更多細節?
廣東省教育廳:您好,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有效期至2022年4月8日屆滿,教育部門仍繼續做好畢業生就業派遣工作。4月廣東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印發《2022年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大行動方案》(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qtwj/jycy/content/post_3903413.html),明確開展市場就業拓展行動、創業創新扶持行動、基層人才支撐行動、國有企業就業引領行動、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行動等十大行動,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總體穩定。如關注具體招考單位的報考資格,招考公告或指南會對報考崗位要求作出解釋,建議查閱招考公告或咨詢具體招考單位為準。
建議畢業生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就業期望和心態,多關注原畢業學校就業指導部門、教育部門和人社部門發布的就業推進政策文件、官方組織的招聘活動和官方發布的招聘信息。針對疫情,省教育廳推出多場線上招聘活動,學校也會根據學生情況推送合適的崗位信息和提供相應就業服務,幫助學生實現就業,如您遇到就業困難的情況,可與學校就業管理部門聯系。感謝您的關注,祝您早日找到心儀的工作。